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24号文核准,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投资”、“发行人”、“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发行基础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2016年【4】月【27】日9:30—11: 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 7%】,品种二票面利率为【5.3%】。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4】月【28】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