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1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追加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追加担保额度预测:拟申请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之外,新增11个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共7.55亿元。同时,对原被担保对象公司分别追加担保额度,共计追加担保额度13.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新增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计入担保对象范围)提供总额不超过44.6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不包括为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境外债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划分如下:

 ■

 以上事项,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拟申请在上述担保额度以外,新增11个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共7.5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同时,对原被担保对象公司分别追加担保额度,共计追加担保额度1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以上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1.05亿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经表决该议案均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追加201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201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5年度瑞茂通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情况如下:

 ■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07,7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 (Singapore) Pte. Ltd.发行新加坡元境外债担保余额为83,440.16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65%。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31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26日及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01室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10-59715880。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靖哲

 3、电话:010-56735855

 4、传真:010-59715880

 5、邮箱:ir@ccsoln.com

 6、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