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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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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和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报告期,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组织该预案的申报材料。

 2、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获得证监会批复,并终止了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6-030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董事长许丹青因公务出差,现场推荐董事陈习良代为主持,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 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陈习良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最终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6-031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08:00在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永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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