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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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艳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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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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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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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了859%,主要本期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了100%,主要票据背书支付货款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了59%,主要是货款收回所致。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了74%,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了35%,主要是本期偿还欠款所致。
营业收入:本期营业收入比上期减少77%,主要是销售商品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营业成本比上期减少69%,主要是销售商品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比上期增加120%,主要是因公司停产所产生的费用所致 。
营业费用:本期营业费用比上期减少59%,主要是因公司销售商品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比上期减少94%,主要是贴现息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53%,主要是重组费用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本期利润总额比上期减少2025%,主要是因公司因完善环保设施,全面停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说明
2015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10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未获得通过。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申请材料将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重大重组事项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对2015年财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改善措施情况说明
因公司经营业务萎缩,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能够好转,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涉及强调事项提出了改善措施,公司将通过提高纸机车速,提高日生产能力,拓宽原料渠道,化解原料风险,增加纸张品种,拓宽销售渠道。实施技改项目,为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高质量产品提供保障。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继续推进与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重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3、公司停机事项
为适应国家环保部门不断提高的环保治理要求,公司决定对原有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进行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完善公司环保设施。自2015年12月26日起,公司、子公有关的纸品生产全面停工,停工后所有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销售库存产品。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技术改造及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工期约5个月,待工程竣工后复工生产。因停工导致营业收入减少,管理费用增加,营业利润减少。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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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恩明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