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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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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武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海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化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详见2016年4月28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宝钛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详见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部分)。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以来,钛行业市场需求低迷、竞争激烈,公司主导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同时公司工程项目转固后折旧费用增加,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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