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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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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惠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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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7.26%,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抛售宁波银行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含税)36,371.88万元所致。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利润上升,特别是正极材料业务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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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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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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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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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情况说明

 2015年,为巩固公司现有锂电池材料业务,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拟主要投资于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2月,公司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发行150,524,246股(本次新增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预计为2019年3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为3,428,119,990.94元。公司总股本由410,858,247股变更为561,382,493股。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杉杉能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事宜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整体改制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期内,杉杉能源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已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杉杉能源股票于2016年2月16日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

 (3)关于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银融资租赁”)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事宜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整体改制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2016年4月13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富银融资租赁在新三板挂牌申请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公司所属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事宜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旗下服装业务板块及融资租赁业务板块已形成独立自主、成熟健全的业务体系。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服装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并分别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持公司的持续上市地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决策流程,审议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创投”)关于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华林”)仲裁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杉杉创投于 2014 年 1 月 6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201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11 号)。(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月 7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被申请人于 2014 年 06 月 30 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于 8 月 8 日向法院请求撤回前述申请。公司于 8 月 15 日收到民事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准许被申请人撤回其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莆田华林股权转让款 1,914.57 万元。鉴于判决执行情况未达预期,经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已对被执行人采取“将所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所有被执行人出境、查封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土地房产、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等执行措施。因逾期未执行完结,现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强制执行。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督促执行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8日决定启动拍卖被执行人林强、林凡名下房地产的前置程序——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后于2016年4月5日摇号确认由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拍卖房地产进行评估。

 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案的执行情况,积极推进后续事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的说明: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该事宜于2015年12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文。公司已于2016年2月实施完毕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新增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预计为2019年3月1日。

 (详情请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6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重大变动,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含税)61,024.18万元,而本年宁波银行股票出售授权事宜尚待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也将视自身资金需求及宁波银行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表现而决定具体出售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巍

 日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服装业务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服装业务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服装业务2016年第一季度门店营业收入为8,48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8.36%,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免于披露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按门店类型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

 二、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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