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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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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兴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义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2、应收利息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收到应收的利息所致。

 3、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扩大经营而增加借款所致。

 4、应付票据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偿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5、长期借款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和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年末比年初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的原因系报告期计提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和公司债券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原因系报告期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支出的非经营性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货款和职工薪酬及税费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债券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经公司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5.47元/股。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23,594,0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5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9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公司非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1.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材(香料)交易中心及现代物流仓储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3,0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12,922,424.19元,占投入0.43%,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2.甘肃定西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1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294,391,327.25元,占投入26.76%,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3.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0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990,972,141.18元,占投入99.10%,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4.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工程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0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1,466,046,984.02元,占投入146.60%,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5.青海国际中药城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85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780,485,864.68元,占投入91.82%,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6.上海中药饮片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3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115,649,024.62元,占投入38.55%,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7.青海玉树虫草交易市场及加工中心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15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29,848,352.42元,占投入19.90%,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8.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

 ?公司预算投入1,0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25,180,869.04元,占投入2.52%,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9.普宁市保健食品项目

 ?公司预算投入300,000,000.00元,工程累计投入19,667,194.76元,占投入6.56%,目前项目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6-034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4月2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69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3月24日

 2、授予价格:7.08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4、授予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授予人数:205人

 6、授予数量:1,969万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原激励对象王国振、马强、张婷婷、杨帅、萧道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0人调整为20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000万股调整为1,969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于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6年4月19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止2016年4月1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出具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39850546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4月15日,公司已收到20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39,405,2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玖万元整,余额119,715,2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7,118,96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417,118,966.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96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37,748,548股,激励计划授予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42%,授予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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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24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经测算,未来四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0,929.92万元,在2016年-2019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因此,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以会计师最终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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