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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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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巧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祥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利润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的进展情况:2015年12月14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72号,2015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74号,2015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75号的临时公告)。

 2016年3月23日,经公司申请,公司发布《科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6年4月12日,公司发布《科达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2日复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材料已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已于2016年4月26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编号为临2016-049号的临时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9月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新收购公司北京百孚思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同立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华邑品牌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广东雨林木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派瑞威行广告有限公司自2015年9月份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合并范围增加预计公司2016年半年度净利润将会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增长幅度公司将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

 ■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8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将 201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建筑板块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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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房地产板块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9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8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审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不能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中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无效,不涉及具体赔偿等情况,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6日,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股份”)收到广饶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鲁0523字民第1800号《应诉通知书》及自然人盛延利(以下简称“原告”,截至2016年4月23日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向广饶县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二、本次诉讼事实及请求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21项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科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1)。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于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的决议无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以下合称“所涉议案”)。

 2、判令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中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董事会决议无效,不涉及具体赔偿等情况,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依法召集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会积极应对该诉讼,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法院应诉通知书》

 (二)《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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