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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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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2、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7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收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土地移交确认书》;广日电梯于2012年12月3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补偿款2亿元;广日电梯于2013年11月28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剩余预付补偿款378,773,348.43元;广日电梯于2015年9月25日收到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款人民币17.1亿元。截至报告日,广日电梯累计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全部预付补偿款2,288,773,348.4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3年3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气”)与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合称“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联合体牵头方)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2014年7月17日,经双方友好协商,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2015年3月16日,广日电气收到六盘水城市管理局退工程履约保证金500万元。2016年1月18日,六盘水市审计局对此项目出具了《审计报告》(六盘水审投报[2016]4号),审计审定工程建设总投资6.24亿元(不含融资成本),其中,直接支付给广日电气的工程价款为6.16亿元(不含融资成本)。根据上述补充协议,政府采购款按等额本息法,以审计审定结算金额应付工程款每年5%的利息计提融资成本,分5年支付完毕,据此,广日电气应收工程价款和融资成本合计为7.08亿元。2016年1月25日,广日电气收到款项7,735万元。截至报告日,本项目公司已确认的销售收入为37374.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日电气与四川乐山市嘉凌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授权广日电气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发展公司签订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2014年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融资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的工程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2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兴电气”)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284号),同意松兴电气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6年3月30日,松兴电气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松兴电气,证券代码:836316,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1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吴文斌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授权吴裕英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袁志敏董事、江波独立董事、叶鹏智独立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指定吴裕英董事代为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管理制度》三项公司治理制度。

 三、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公告》(临2016-011)。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6—01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

 “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即“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创新基金”);该基金管理人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投”);其他出资人包括广州市部分优秀国资企业。

 ● 本次对外投资为股权投资,没有保本承诺,公司作为国资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导致国资创新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即“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注册为准),国资创新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首批募集16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首批募集认缴总额的12.5%。

 2.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国资创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越秀产投。越秀产投是经广州市国资委审核备案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越秀产投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产业基金管理平台,旗下管理基金包括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广州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累计管理规模超过 200 亿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

 越秀产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有限合伙人

 国资创新基金拟募集10个广州市国资系统法人股东成为国资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资基金”)是由广州市国资委指导设立的市场化运作基金,其中国资基金一期已成功运作。此次拟成立国资基金二期(即“国资创新基金”)。

 国资创新基金以服务广州国资系统内创新企业及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企业为目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计划在五年内,培育广州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创新产业,推动创新产业集聚发展。

 国资创新基金以创新为投资策略,聚焦体制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模式创新等,打造广州国资创新平台的生态系统,助力广州国资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一) 国资创新基金基本要素

 ■

 (二)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越秀产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越秀产投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 国资创新基金的管理

 1. 治理结构

 基金日常运营及投资由基金管理人及专业投资团队负责,合伙人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并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决策。项目由投资团队提交到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并从顾问委员会中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监督指导。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国资创新基金唯一的投资决策机构。其运行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做到专业、独立、公正,以专业能力为基础,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为投资人创造最大价值。初步定为9人,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有限合伙人代表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具体包括越秀产投委派代表1名,三家战略发起人委派代表3名,出资前三名的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代表1名,及外部行业专家2名。

 顾问委员会由广州市国资委、科创委及发改委领导、战略发起人代表和社会资金代表组成,顾问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低于4人。顾问委员会行使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专家委员”人选的推荐和表决权利,并指导和监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

 2. 投决流程

 基金投资将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投资人创造最大价值。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前将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细致调研、投资收益测算、风险评估、税务及法律尽调等工作。基金内审团队对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投资方案可行、风险可控。

 3. 定期报告机制

 基金管理机构将定期提交基金季度及年度运行报告,包括本年度内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阶段参股的执行情况、风险与收益评估、股权退出情况、管理费用使用情况、下年度投资计划等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参与发起设立国资创新基金,除可获得分红收益外,一方面可充分利用国资系统优势企业在产业投资方面的经验,把握投资机会,扩展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国资创新基金平台,深度挖掘、聚焦创新型企业,拓宽公司收并购标的的考察渠道,提升外延式扩张效率。此外,国资创新基金未来也将服务于公司创新与转型升级,为公司智能制造等新产业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资金、经验和资源。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为股权投资,没有保本承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导致国资创新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国资创新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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