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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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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42.59%主要系以下原因:

 1、烟草行业经过2015年四季度的较快增长,2016年一季度重点定位于调结构、优库存,受此阶段性影响,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比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2、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受主要客户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拆分工作的影响,报告期发出商品无法确认销售收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注:

 1、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包装材料、印刷材料及激光镭射新材料的销售等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由于原激励对象左智胜已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经公司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左智胜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股。2016年1月28日,回购部分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15年3月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鉴于在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资本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考虑到标的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资产核准及备案的审批进展情况,交易对方星港联合有限公司提出变更交易方式的意愿,经董事会审慎研究,为提高交易完成的效率和速度,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现金购买资产,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截至本报告公告之日,相关股权变更事项正在办理中。

 4、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深圳前海蓝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活动策划等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5、201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发出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全称更改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乔鲁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职慧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荣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于2016年4月2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荣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双方”) 一致同意:以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研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外部产品和技术、投资等进行多方面合作,通过合作,使双方在各自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引领行业发展,实现双方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长荣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

 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上海中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实业”)、上海伟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岩投资”)签署了《关于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就公司以人民币19,200万元收购中昂实业持有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以人民币3,200万元收购伟岩投资持有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荣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展开合作,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能够加速实现公司产品升级,从而提升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长荣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有利于公司提升烟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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