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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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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芮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敏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敏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符合资格的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512万股的1.8797%。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6月20日。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8512万股的1.41%。

 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已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将会在第三期解锁期限到达后尽快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零排放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3700万元。项目期限360天,自2015年11月2日起计算。第一阶段费用预算价为1400万元;第二阶段费用预算价为700万元;第三阶段费用预算价为1600万元。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阶段合同总金额的30%;于第二、三阶段确定技术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阶段总金额的30%;每一阶段完成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完成后支付该阶段总金额的6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支付第一阶段合同总金额的30%,计420万元。

 三、根据公司 2015 年 11月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司调整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公司拟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410万股,募集资金为 39,990.96万元,其中,单建明出资24,994.35万元,认购1,507.5万股;鲍凤娇出资4,998.87万元,认购301.5万股;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998.87万元,认购301.5万股;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998.87万元,认购301.5万股。公司已经与上述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目前公司正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阶段。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芮勇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2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19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花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1.公司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1-3月份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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