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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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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索芙特”品牌系列产品。此外,公司通过控股的两个下属孙公司从事医药商业流通业务。

 目前公司的化妆品系列产品按照用途来分,可以分为头部护理、面部护理和身体护理。

 公司自身不生产药品,仅通过两家孙公司进行医药商业流通。具体产品有:西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食品、保健品。

 (二)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近年来,国际著名化妆品牌冲击国内市场,本土化妆品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竞争压力。化妆品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国际知名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托强势的品牌地位以及强大的资金实力,主要占据了我国一线城市的高端化妆品市场,而国内本土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托性价比优势及对国内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了解,主要在中低端化妆品领域参与市场竞争。

 目前,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家数众多,但市场份额不到20%。国内化妆品市场较为分散,集中度不高,超过1%份额的品牌已是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品牌。国内品牌在高档化妆品领域很难与外资品牌相抗衡。

 公司曾凭借着差异化的营销理念在中国日化行业独树一帜,先后推出了十八个系列的近百种高性价比产品,从海藻减肥香皂到木瓜白肤洗面奶,从防脱育发香波到祛斑、瘦身系列产品等。公司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中国日化行业中逐步获得了较高声誉。与此同时,发行人良好的产品品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同, 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 “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315信用品牌”等一系列的荣誉。

 但由于公司一直采用“索芙特”单品牌战略,面临的竞争较为激烈,近几年来化妆品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近些年,我国医药商业流通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医药商业流通行业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整合力度的加强,规模化的逐步形成,毛利率水平还会进一步下降,并降至一个合理的水平,费用率也会进一步下降,而净利水平则会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程度。

 公司在广西与陕西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与区域内近千家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下游单体药店建立了稳定的委托配送业务关系,市场营销网络可以覆盖广西123个地、市、县。

 由于医药商业流通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需要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购置运输设备以及投入相应的流动资金,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缺乏必要的资金来拓展该业务。尽管公司医药商业流通业务涉及产品类别较为齐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食品和保健品等,但品种仍然较为有限。这些因素导致近年来公司医药商业流通业务出现亏损的局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然是美容化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药品的销售。在日用化妆品市场依然竞争激烈、价格难以有效提升的格局下,公司调整日用化妆品销售模式为总经销商代理,使得市场费用同比大幅度减少。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控制费用,开拓新产品,压缩与主业无关的其他投资,减少对外投资亏损,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融资规模缩减,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99.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70%;营业利润-366.3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43.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6.40%。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售控股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5776.25万元所致,剔除该因素后经营性亏损为4814.37万元。相同口径对比,本报告期经营性减亏4560.47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6.40%。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售控股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5776.25万元所致,剔除该因素后经营性亏损为4814.37万元。相同口径对比,本报告期经营性减亏4560.47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6-017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6年4月17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梁国坚先生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七层会议室。

 3、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国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9,004.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603,176.8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142,181.4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由于报告期净利润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6-018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6年4月17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会主席陈小颜女士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七层会议室。

 3、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颜女士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精神,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1、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湖南国泰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2、监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3、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4、监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应性意见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5、监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监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南国泰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7、监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内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进一步得到提高,有效地控制了企业的各项经营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敬业,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在执行公司职务或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行为。

 (三)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出售了参股公司广州嘉禾盛德汽车配件市场经营有限公司29%股权,此次出售资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所作决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6-020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实施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投资”)签订了《关于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就标的资产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100%股权期间损益进行如下约定: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至资产交割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天夏科技的损益以公司和睿康投资共同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天夏科技过渡期的损益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双方确定以资产交割日所在月的上月月末为过渡期专项审计基准日。

 双方同意并确认,天夏科技在过渡期内的期间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享有;天夏科技在过渡期内的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睿康投资在上述审计结果正式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16年4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确定为2016年3月31日。由于2014年12月31日为天夏科技评估基准日,合并过渡期损益表期间确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公司委托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天夏科技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合并过渡期损益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040024号),确认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为34232.58万元,净资产增加45232.58元,目前天夏科技在过渡期内的期间收益34232.58元以及增加的净资产45232.58元已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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