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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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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 公告编号:2016-034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2建峰债”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根据《证券法》第六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1条等规定,于2016年4月26日对本公司做出了《关于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6]240号)。根据该决定,公司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建峰债”、债券代码“112122”)将于2016年5月5日起正式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暂停上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关于债券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证券法》第六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1条等规定,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自2016年5月5日起在深交所暂停上市。

 二、暂停上市的安排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2建峰债”将持续停牌至2016年5月4日,自2016年5月5日起正式暂停上市。

 三、债券还本付息的安排

 无论“12建峰债”暂停上市还是出现终止上市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债券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2条规定,暂停上市相关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以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深交所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恢复上市交易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消除暂停上市相关情形,主要措施如下:

 优化经济运行,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加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效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扭转公司被动的经营局面;与此同时,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措施能否落实及产生的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五、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针对预计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可能导致公司债券“12建峰债”暂停上市的风险情况,公司曾于2016年 1 月、3月、4月共发布 7 次关于“12建峰债”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特别风险提示,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一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3条等规定,因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债券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发行人继续亏损的,深交所将终止其上市交易。因此公司特此提示各位投资者本公司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2591275,023-72596038

 传真:023-72591275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麦子坪

 2、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21-33389839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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