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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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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国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金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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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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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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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部分产品账期延长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预付肥料和黄磷贸易款增加形成

 (3)应收利息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收回上期的应收利息

 (4)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用票据的结算量比上期增加

 (6)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预收的肥料销售款增加

 (7)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支付了上期利息

 (8)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形成。

 (9)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湖北省兴发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前期收到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3520万元,本期工商手续变更完毕后转入所致

 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2)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联营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和河南兴发本期利润增加所致@(3)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6年3月1日,公司正式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此次融资券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78%, 起息日期为2016年3月3日,兑付日期2016年11月28日。此次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融资成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05号。

 2016年3月5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璋

 日期 2016-04-27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3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股东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5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35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鉴于公司草甘膦产能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与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协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拟对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作出的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金帆达基本情况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住所:浙江省桐庐横村镇,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吉昌,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主营业务:草甘膦系列产品加工、生产和销售。截至2016年3月31日,浙江金帆达持有公司股票94,591,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为了减少并规范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金帆达持有的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公司”)51%股权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于2014年1月24日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截至本公告日,浙江金帆达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浙江金帆达所持有的泰盛公司51%的股权事宜,为了减少并规范与泰盛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承诺,在浙江金帆达持有公司股份时及全部转让股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遵守以下承诺:

 1、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与泰盛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不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草甘膦及其附产品、中间产品的购销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不与泰盛公司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完成后,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其将促使其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将促使其所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5、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和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因违反本承诺而给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本次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事项的原因

 2014年7月,公司完成向浙江金帆达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泰盛公司51%股权的交易。2014年10月15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泰盛公司投资新建10万吨/年草甘膦原药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同意泰盛公司扩建6万吨/年草甘膦原药。目前,草甘膦项目已建成投产,公司草甘膦产能由原来的7万吨扩产到13万吨。

 目前,草甘膦行业受产能集中释放、采购商库存增加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并处于低位。泰盛公司草甘膦产能的扩张导致公司草甘膦市场销售压力较大。而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约30万吨草甘膦水剂产能,需要从市场采购大量草甘膦原药,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原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迫使公司放弃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原料供应市场,增加了本公司草甘膦市场销售压力,不利于泰盛公司提升经营业绩,最终不利于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相关规定要求,在此背景下,经与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拟对原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事项进行变更。

 四、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公司拟将原承诺书内容第2条和第3条内容变更如下:

 2、为支持泰盛公司草甘膦市场销售,维护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可以按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市场原则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草甘膦及其附产品、中间产品的日常购销业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年初进行合理预计,并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除上述交易外,孔鑫明、张银娟、孔作帆控制的公司不与泰盛公司开展其他日常性关联交易。

 除上述变更承诺内容外,原承诺书其余项下条款的承诺内容维持不变。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有利于缓解泰盛公司新建草甘膦产能带来的销售压力,提高公司草甘膦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草甘膦产品市场竞争力,且草甘膦产品购销业务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并在年初进行合理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浙江金帆达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浙江金帆达变更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3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决定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补偿股票17,744,6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16。

 201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关于涉及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函》,浙江金帆达特与公司确认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根据《盈利预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款,对2015年度浙江金帆达需补偿的股份数量17,744,660股进行确认;二是全力配合公司本次1元总价回购注销股份补偿股份事宜;三是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早于回购注销事项完成时间,则浙江金帆达在收到公司发放的2015年度现金红利后,确认尽快将补偿股份派发的现金红利无偿赠与公司;四是浙江金帆达将尽快实施并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履行《盈利预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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