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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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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含自有资金垫付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解付的部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2016-01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1项议案于2016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于2016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 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参会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半天,会议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1871035

 传 真:029-81871038

 3、联系人:刘红卫

 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邮编:710075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历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前进行了预审,审计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9 年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在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17 年间,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共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8位。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

 为了保障公司 2016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3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无

 ●本次担保拟由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之全资子公司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气体”)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扬州气体向民生银行申请的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秦风气体拟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事项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另行审议。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二层五号

 2、法定代表人:赵嘉理

 3、经营范围:工业气体应用技术的研发及提供相关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截止2015年12月31日,扬州气体总资产2.94亿元,总负债2.4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4亿元(委托贷款),流动负债2.46亿元,所有者权益0.48亿元,资产负债率83.7%;2015年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扬州气体为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秦风气体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秦风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根据被担保人的申请,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3亿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3年

 4、是否有反担保:拟由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扬州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之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各方面运作正常,为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银行借款3亿元3年期限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扬州气体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向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拟向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过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1%。

 六、备查文件

 1、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2、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主体: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对象:准格尔旗鼎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5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4.3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委托银行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给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准格尔旗鼎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承气体”)。

 1、委托贷款用途:满足鼎承气体营运资金需求。

 2、委托贷款期限:1年。

 3、委托贷款利率:4.35%(固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还款资金来源:鼎承气体运营现金流入。

 6、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秦风气体自有资金。

 7、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准格尔旗鼎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伊东集团循环经济园区内

 3、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伊东集团循环经济园区内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白阳

 6、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7、经营范围:氧气、氮气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鼎承气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的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5月开始运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鼎承气体总资产2.00亿元,总负债1.77亿元,所有者权益0.23亿元,资产负债率88.5%;2015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16亿元,净利润-8.4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目的在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营效率,满足鼎承气体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秦风气体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的主要风险为鼎承气体的信用风险,即到期不能按约偿还贷款本息。

 针对以上风险,主要采取以下三点风险防范措施:

 1、偿还贷款的本息资金来源于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鼎承气体的气体费用。

 2、鼎承气体资金已纳入资金集中管理平台,鼎承气体的收款将上收至资金池,可以保证鼎承气体及时偿还该笔委托贷款本息。

 3、鼎承气体财务人员由秦风气体选派,负责监控并及时报告其财务状况。

 五、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3550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5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签署委托理财协议,购买国民信托发行的海航商业单一资金信托计划4亿元。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国民信托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以及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5、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国民信托股东分别为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恒丰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截至2015年末,国民信托总资产达27.45亿元;信托资产总额达1244.5亿元,位居全国信托行业前列;全年实现税前利润2.37亿元;净利润1.78亿元,超过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国民信托高度重视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截至目前国民信托所有结束清算的信托计划全部如期或提前兑付,所有信托产品的收益都达到或超过预期收益率,存续的信托财产运营情况正常。

 10、国民信托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

 11、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民信托资产总额274490.06万元,负债总额77501.35 万元;2015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1596.13万元,利润总额为23696.50万元,净利润17795.21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委托理财金额:4亿元;

 3、理财期限:1.5年;

 4、预计年化收益率:6%;

 5、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产品说明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业”)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为海航商业信用风险,即海航商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信托借款本息。

 针对该风险,信托贷款设置了两层安全垫。一是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海航集团作为AAA信用评级主体,规模雄厚,财务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海航集团担保为项目提供了有效的增信。二是青岛千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千汇”)100%股权质押。根据青岛千汇股权及所属在建工程的预估报告,青岛千汇100%股权质押率为52.7%,能够有效保障投资本息安全。

 此外,在投资期间持续关注海航商业的经营状况,每季度定期对海航商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追踪分析,确保项目风险早发现、早预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海航商业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该议案前期已经过充分的讨论研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已经按照该规则第9.2条或者第9.3条履行相关义务的委托理财,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1.27亿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两个转变”发展战略,根据节能环保市场发展趋势,为搭建公司节能项目专业化的实施平台,从而持续增强公司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增加“节能项目诊断评估、能效分析、设计、改造、运营、服务;节能机电产品采购、集成制造、销售及安装;能量转换系统及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已到期,目前公司正在许可证申请过程中,根据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公司经营范围须暂时取消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待公司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毕后,再增加“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经营范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内容进行变更,其他条款未予变动。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条款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大型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及各种透平机械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各种通用(透平)机械设计、成套安装、调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施工承包、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行业工程设计、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

 公司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二、《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后条款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大型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及各种透平机械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各种通用(透平)机械设计、成套安装、调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施工承包、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节能项目诊断评估、能效分析、设计、改造、运营、服务;节能机电产品采购、集成制造、销售及安装;能量转换系统及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

 公司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的议案》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内容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6-01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印建安先生、李宏安先生、牛东儒先生、王建轩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此议案。其中独立董事李成先生因出差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汪诚蔚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宁旻先生因出差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陈党民先生代为表决。

 2、《关于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情况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情况

 ■

 3、其他

 (1)资产证券化产品金额

 ■

 (2)资产证券化产品托管费用

 ■

 (3)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承租资产情况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情况

 ■

 3、其他

 (1)资产证券化产品金额

 ■

 (2)资产证券化产品托管费用

 ■

 (3)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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