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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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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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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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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36,477,973.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7,783,587.7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7,783,587.7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79,778,358.78元及对全体股东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960,00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8,154,340.42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16,159,569.40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59,106,778.27元,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2.53%,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3%。

 3、剩余未分配的957,052,791.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建筑行业整体呈现增速放缓的趋势,同时随着国企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陆续出台,以及PPP模式的广泛推广,为行业带来了改革和转型的机遇。公司作为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具有国际领先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勘测设计能力,是全球水电、风电建设的引导者。2015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形成了以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房地产开发、设备制造与租赁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格局。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作为公司的传统和核心业务,是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近年来,为适应国内外工程承包市场环境新变化,公司积极推动经营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以BT、BOT、EPC等模式承揽工程项目获取的合同额持续上升。2015年,公司成功签订杨房沟水电站EPC项目,开创国内大型水电项目承包模式的先河,取得国内水电EPC项目的历史性突破。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是公司相关产业多元化的重要板块,公司主要开展了水电、风电、火电、光伏等投资建设,投资拉动作用有效发挥,效益贡献持续增长,有力支撑了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提升。截至2015年底,公司控股运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62.11万千瓦,控股在建电站总装机容量近250万千瓦。

 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以刚需及中高档住宅产品为主导,以商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产业地产为必要补充,积极参与政府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多元化发展格局,2015年,公司房地产业务布局调整成效显著,一线和重点城市土地储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年营业收入突破百亿。

 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是与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紧密相关的主营业务,公司主要采用以融资租赁为核心,融资租赁、贸易服务、经营租赁三项主营业务共同发展的整体经营模式。

 其他业务: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公路特许经营权收入、服务业及其他。

 一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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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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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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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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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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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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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所处发展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从国际发展环境来看,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主要国家和地区发展前景不均衡,发达经济体的复苏略有加快,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全球经济总体复苏缓慢。从国内发展环境来看,2015年,中国经济总体下行,全年GDP同比实际增长6.9%,增速创25年新低,但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随着协同推进的配套政策红利逐步释放,中国企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也为中国企业海外市场开拓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积极开拓市场,着力提质增效,完成了各项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经营业绩实现新突破,行业地位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拓市场、加快结构调整、加速转型升级、着力提质增效,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共计完成新签合同3,277.95亿元,同比增长16.11%;实现营业收入2,109.21亿元,同比增长11.05%。2015年,以中国电建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名列第253位,较上年上升60位;首次以POWERCHINA名义参与2015年ENR全球150强设计企业和ENR全球250强总承包企业的排名,分别位列第3位和第7位,在电力领域位列全球第一,位列ENR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第30位,位列ENR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第11位,品牌价值进一步彰显。报告期内,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高效的信息披露、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充分肯定,荣获中国证券报第十七届上市公司金牛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香港大公报金紫荆奖——最佳上市公司等荣誉,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二)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转型升级加快推进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加快实施产业相关优势多元发展战略,业务组合不断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一是传统水利水电业务优势持续巩固。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多项重大水电勘测设计施工合同,并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签约国内首个以EPC模式建设的大型水电站EPC合同(杨房沟水电站EPC合同)。二是非传统业务增长强劲。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大型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在城市水环境生态治理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三是公司稳步推进以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业务。公司在海外推进全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实施的首个投资项目——老挝南欧江一期项目实现“一年三投”目标,推动了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产业的升级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输出,产业链与价值链一体化效应得到显现。四是房地产业务布局调整成效显著,一线和重点城市土地储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15年,地产业务营业收入突破百亿,对公司规模效益的贡献水平持续提升。五是积极培育新兴业务。公司紧跟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抢抓新兴市场机遇,整合公司在水利、生态环保、河流景观治理等工程领域方面资源,组建水环境治理公司,以推动公司水利、环境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海外业务加快发展

 公司牢牢把握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走出去”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核心优势,实施“高端切入、规划先行、融资推动”的高端营销,在推动中巴经济走廊、中印缅孟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落地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国际经营规模和层次。报告期内,公司专门设立海外规划专项资金,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别市场的电网规划、能源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研究;牵头开展我国“一带一路”能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启动中亚五国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并购等方式提升产业层级,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加快了传统产能转移、业务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新签合同约为997.13亿元,占公司新签合同总额的30.42%。截至2015年末,公司在88个国家设有147个驻外机构,海外在建项目分布在96个国家,执行项目合同1,067项。其中在“一带一路”区域内的42个国家中承担工程承包业务,在建项目604个、合同总额372亿美元。

 (四)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资源整合加快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动改革创新,持续激发内部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一是顺利完成水电、风电勘测设计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实现了国内水利水电、风电勘测设计和建设领域领军企业的强强联合,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水利水电、风电领域的产业链一体化协同效应。二是启动国际业务重组整合工作,组建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加快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三是搭建产融结合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构建内部资金集中运营平台,搭建起与外部金融市场对接的桥梁纽带。

 6.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完成新签合同3,277.9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4.22%,同比增长16.11%。其中采用BOT、BT、PPP等投融资模式的新签合同额720.33亿元,占全年新签合同21.97%,同比增长50.30%。截至2015年末,合同存量为6,285.18亿元,其中国内、国外合同存量分别占公司合同存量总额的56.40%和43.60%。公司2015年完成投资797.6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2.00%;同比增长26.74%。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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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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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项中主要包括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公路特许经营权收入、服务业及其他。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分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行业、地区情况分析:

 2015年,公司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84.49亿元,同比增长9.17%,占主营业务收入85.27%;累计发生营业成本1,552.06亿元,同比增长10.32%;毛利率13.03%,较上年13.93%下降0.90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75.42%,是公司的传统与核心业务。该板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业务增速较快,该板块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境外建筑工程承包业务毛利率下降。

 2015年,境内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73.35亿元,同比增长9.31%,占主营业务收入75.18%;累计发生营业成本1,326.40亿元,同比增长9.17%;毛利率15.70%,较上年15.59%增长0.11个百分点。境内业务收入、毛利率保持持续增长,主要是境内基础设施业务增长所致。

 2015年,境外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19.48亿元,同比增长16.71%,占主营业务收入24.82%;累计发生营业成本458.22亿元,同比增长20.35%;毛利率11.79%,较上年14.46%下降2.67个百分点。境外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少数项目处于尾工或竣工结算阶段,公司当期确认了合同损失,以及中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项目竞争导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和当地劳动力、材料成本的上涨。

 2)分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变动30%以上情况分析:

 2015年,房地产开发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6.58亿元,同比增长52.91%;累计发生营业成本96.81亿元,同比增长58.54%;毛利率23.52%,较上年26.24%同比下降2.7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不断加大一、二线城市布局,储备项目到结利期所致。

 (2) 成本分析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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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费用

 本年发生管理费用120.30亿元,同比增长30.26%,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 研发投入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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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加技术储备、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依托溪洛渡、向家坝、锦屏一级、茨哈峡、瀑布沟、双江口、南水北调中线、京沪高铁、深圳地铁等一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在水电、水利、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及桥梁等业务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了强震区200m级高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抗震关键技术、超深复杂覆盖层钻探技术、特高边坡关键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南水北调中线引水工程关键施工技术、高速铁路施工关键技术、深圳地铁7号线复合地层盾构选型及分体始发空推技术等多项研究成果,进一步促进了各业务领域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4. 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72亿元,增幅1.63%,主要是境外项目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大幅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71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3.25亿元,降幅5.33%,主要是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2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77.14亿元,增幅39.53%,主要是随着商业模式变化,融资规模加大。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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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宏观政策分析

 2015年是我国建筑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统计公报数据,2015年建筑行业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80,757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比2014年同期(10.19%)大幅减少7.89个百分点。面对行业增速逐步放缓的困境,政府着手推动行业需求,一是通过取消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和交易环节税等方式刺激房地产消费;二是通过降准降息,引导企业积极投资。自2014年11月以来,政府通过五次降息、四次降准,并利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利率稳步下降;三是通过推行“一带一路”战略,加大融资、信保、退税等力度,助力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去”实施国际工程承包;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与企业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各类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2、细分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以及房地产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

 2015年,我国继续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三大战略,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当前,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行业正处于新的发展机遇期。一方面,国内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战略衍生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需求,国家加大对铁路、公路、轨道交通、重大水利、电力、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力度,为国内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行“一带一路”战略,着力于推动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国际大通道建设,未来海外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将有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

 (2)电力投资与运营

 2015年,我国经济向新常态过渡,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以及企稳等因素影响,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0.5%左右,年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左右。全国电力供需宽松,部分地区相对富裕。我国用电量未有显著扩大,电力投资也基本趋于平稳,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电网投资4521亿元,同比增长17.1%。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对电厂的环保改造和投运提出更高要求,传统火电厂投资逐步降低,抽水蓄能、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电站建设明显加快,为电力投资市场带来新的机遇。

 (3)房地产开发

 2015 年,房地产行业库存形式严峻,去库存压力大,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竞争渐趋激烈。行业政策仍然以促消费、去库存为核心。在需求层面,中央通过多轮降准降息,并通过降低首套及二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税费、放开准入等措施,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地方政策灵活调整,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取消限购限外等多措施刺激消费;在供给层面,通过控制土地供应控制整体规模、调整市场结构,并加大保障性住房安置,改善市场环境。目前,供需两端宽松政策频出促进市场价量逐步回升,行业政策环境显著改善。

 3、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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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专业工程主要指合同规定施工主要内容为水利水电施工、电力工程及新能源工程的项目。

 (2)其他主要是公司勘测设计、咨询、租赁等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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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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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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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内境外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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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汇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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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说明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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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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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筑工程承包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规模保持持续增长,该板块2013-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12.73亿元、1,533.61亿元、1,690.51亿元,2015年较上年同比增幅为10.23%,较2014年同比增幅16.83%下降6.6个百分点。公司建筑工程承包业务2013-2015年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148.13亿元、1,349.47亿元、1,496.67亿元,2015年较上年同比增幅为10.91%,较2014年同比增幅17.54%下降6.63个百分点,营业成本增幅略快于营业收入增幅。由于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建筑业竞争日益复杂激烈等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该板块增幅收窄,但整体仍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

 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2013-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14.89亿元、679.03亿元、652.98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13年的43.99%下降至2015年的31.20%。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630.86亿元、598.21亿元、569.13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2013年的46.12%下降至2015年的31.89%。

 其他电力工程承包业务,2013-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1.85亿元、131.80亿元、184.34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13年的5.65%上升到2015年的8.81%。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73.36亿元、118.25亿元、164.47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2013年的5.36%上升到2015年的9.22%。

 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业务,2013-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5.99亿元、722.78亿元、853.18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13年的31.13%增长到2015年的40.77%。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443.90亿元、633.02亿元、763.07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2013年的32.45%增长到2015年的42.76%。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在巩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传统主业外,稳步扩张基础设施业务,培养壮大公路、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房建领域等专业化品牌,统筹推进房地产业务, 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至2020年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的其他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项,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项,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项。

 

 6.3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期,预计未来几年全球经济有望延续温和低速增长态势,但仍存在下行风险,主要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分化更加明显。从国内看,“新常态”的中国经济正处在再平衡调整之中,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增长动力的转换及各项改革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为全面实现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球建筑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仍是我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开展国际经营的战略机遇期。在本轮经济调整中,各国政府普遍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刺激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的有力手段,同时“一带一路”战略为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公司发展国际业务将面临巨大挑战。受各国经济增长分化加剧、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和商业模式改变、地区安全局势复杂等因素影响,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经营环境更加复杂。此外,国际基础设施项目普遍采用PPP模式,发展中国家项目的承包商选择更加市场化、多元化,对公司的融资能力、财务风险管控能力及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牢牢把握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巩固优势业务、做强成熟业务、培育新兴业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水利水电建设领域,国家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将会继续推进,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将是投资重点,预计2016年度全国水利投资将维持在4,500亿元左右,在建水利工程投资规模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公司将把握当前一系列重大水利水电、火电和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和改造升级机遇,发挥专业能力,强化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加大供给侧创新,以节能环保新理念、智能互联新技术提升传统产品服务品质,促进传统业务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国家“四大板块”、“三大战略”和“新四化”战略,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力度有望继续加大,特别是支撑我国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基础性规则已发布,部分先导示范项目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快车道。同时,国家出台了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行专项建设基金等一系列稳增长刺激政策,助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公司将把握结构性机会,重点在城市轨道交通、西部铁路、综合管廊及城市地下空间、沿海上丝绸之路的港航建设等目标市场上取得关键突破。

 电力投资与运营领域,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明确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水电,加快推进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同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将掀起电网建设投资与技术创新的高潮,清洁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长期稳定利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在该领域具有国内市场领导力和全球市场竞争力,核心能力聚焦清洁能源领域,高度契合能源电力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将抓住新一轮电改带来的政策机遇,发挥全产业链优势,扩大能源电力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并在配、售电领域寻求突破。

 房地产开发领域,在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双重压力下,房地产行业趋势性调整仍将继续,行业整体投资回报率将逐步向社会平均利润率回归,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发展分化将更加明显,去库存仍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的主旋律。公司将科学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地域选择、土地储备和市场营销策略,抓住新一轮城镇化契机和阶段性政策机遇,快速去库存,稳健发展房地产业务。

 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战略性新产业发展。现阶段,战略新兴产业市场规模较小、潜力大、盈利模式尚未成熟、核心能力尚待培育,但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导向,极具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公司将依托传统业务优势,加快培育清洁可再生能源、水资源和环境、地下空间工程、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尽快培育成新的核心业务。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公司预计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全球建筑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中国经济持续中高速增长,基础设计投资增速加快,公司各板块业务将保持持续良好发展态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三五”时期,公司将继续坚持全球化经营、可持续发展和质量效益型运营目标,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卓越的整体解决方案,为社会奉献清洁能源、精品建筑和绿色环境,努力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世界的互联互通,致力于成为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综合性建设企业。

 公司产业发展思路是发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推动向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关键环节的转型升级。统筹发展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市场布局,创新商业模式,深化国际优先战略,推动更高水平更大规模“走出去”。 “十三五”时期,公司将从价值观和战略行动各个层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重点实施五大战略。

 深化改革战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适应国有企业分类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抢抓政策机遇、释放改革红利,优化公司功能定位与管控模式,着力解决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公司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转型升级战略。将核心主业聚焦在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三大领域,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务,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业务。从体制机制、质量效益、发展方式、市场布局、商业模式、理念能力等全方位谋划转型升级系统工程,积极应对市场挑战,着力解决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拉动风险高、规模与质量效益不平衡等问题,注重补齐短板,强化能力建设。引导和鼓励子企业开展优势多元,向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关键环节升级,发展方式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规模扩张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走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国际优先战略。贯彻国家开放发展理念,抢抓“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机遇,落实“世界一流”战略目标,改革国际业务管控模式,建立完善内部市场规则与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坚强的国际优先支持保障体系,通过深度整合国际业务资源,实现国际经营集团化,进一步加强和加快国际业务发展,着力通过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完善国际经营发展模式、管控模式、路径选择、空间布局和综合竞争优势。

 创新驱动战略。创新驱动,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动力转换,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完善创新驱动体系与平台,建成国家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持续推动管理创新,主动适应并积极引领商业模式创新,把握“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推进传统建筑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水平。

 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理念,发挥人才价值,打造人才高地,广揽国际、环保、金融等急需人才,培育高精尖、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建立以价值创造为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薪酬,进一步分国内外,分业务、分层级、分类别完善分配激励制度,建立与岗位、绩效、能力等多因素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企业领导团队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大批具有战略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6.4 经营计划

 公司2016年新签合同计划3,536.29亿元,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81.33亿元,计划投资881.75亿元。

 6.5 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政策性风险

 首先,目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承包与建筑工程设计,属于建筑工程领域。在建筑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与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背景下,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其影响较大。其次,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国家的财政、货币等政策均不可避免的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当国家金融信贷政策收紧、财政支出减少、税收政策调整时,对公司可能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势必对公司的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四是,在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下,PPP模式将是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形态之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如何选择,责权利怎么划分,风险怎样分担等均将对公司参与基础设施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

 针对政策性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跟踪、研究,制订应对方案,合理利用政策为股东创造价值;将进一步继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将在巩固公司传统优势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把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带来的发展机会;继续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规避因国家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海外运营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优先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优化,公司海外业务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压力也逐步增加。首先,公司海外在建项目分布于百余个国家和地区,任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不稳、经济波动、自然灾害、政策和法律变更、汇率变动、税赋增加或优惠减少、贸易制裁等都可能对公司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投资业务的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其次,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对因国外政局动荡或者战争等给中资企业带来的投资损失,很难提供全面充分的保障,个别海外投资项目利益受损的可能性较大。三是,海外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投资回收期较长等固有特性,决定了其受所在国的政局、政策等影响较大。

 针对海外运营风险,公司将继续完善海外业务管控体制机制,不断优化顶层设计,推进海外业务风险专业化管控;将继续大力深化海外业务管控模式改革,组建电建国际集团,统筹协调管理海外业务,组织和引领成员企业有序协同开展海外业务;将继续进一步强化国际优先理念,加强海外业务人才培养与引进,建立资源配置、管理与激励优先支持保障体系;将继续加强海外项目巡查监管力度,拓展海外业务生产经营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置非传统安全突发事件,保障海外业务顺利开展。

 (三)市场竞争风险

 尽管公司在水利水电建筑市场属于龙头企业,拥有竞争优势,但由于该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原有竞争对手及新的市场进入者都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产生冲击。在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由于有实力的市场竞争参与者越来越多,市场竞争的深度与广度日益激烈。此外,由于受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整体缓慢等因素的影响,欧美许多工程公司已重返亚非拉建筑市场,公司的海外业务同样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继续实施市场高端营销战略,主动对接各类客户资源;继续大力实施多元化营销战略,积极开拓非传统业务领域;继续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实现品牌经营,防止品牌风险;继续发挥公司整体资源优势,努力打造设计、施工、安装、咨询及工程监理服务一体化竞争平台,强化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能力。

 (四)项目履约风险

 公司从事的建筑工程承包及投资项目,大多是中、大或特大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多,各种潜在风险难以充分预估,加之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项目点多面广,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而监管机构对安全质量环保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客观上增大了项目的履约难度。此外,大宗商品、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的波动、业主需求临时变更等都可能对项目的履约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针对项目履约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在建工程巡查机制,将有重大履约风险的项目纳入重点跟踪项目,定期督查;继续加强履约合同管理力度,进一步细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继续建立并完善合同责任主体的沟通机制,加强与业主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沟通;继续加强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项目现场的履约风险应对与处理能力。

 (五)税收风险

 根据201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的建筑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将分别适用增值率11%和6%。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特点,“营改增”将有可能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在目前的行业现状下,人工成本、原材料采购等难以获得全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公司成本费用的降幅会低于营业收入降幅,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情况,直至影响公司的财务表现。但从长期来看,“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通过增值税的管控能推动公司专业化战略的实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预计“营改增”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程度会逐步减弱,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促进作用将逐步增强。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附注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王宗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晏志勇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韩方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石成梁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236,477,973.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97,783,587.7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79,778,358.78元及对全体股东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60,00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8,154,340.42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16,159,569.40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59,106,778.27元。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957,052,791.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马宗林、孙洪水、王宗敏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2015度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2016年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董事2016年薪酬方案,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发放情况。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2、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投资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宏远钛铁有限公司按照75%、25%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天津南港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5,154.64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投资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51%、19%、30%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4,709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51%、19%、30%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省炉霍县贡唐岗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马宗林、孙洪水、王宗敏回避了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部分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编号:临2016-0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公司需与电建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就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房屋租赁事宜、商标使用许可事宜、资产委托管理事宜、工程服务与产品提供事宜进行约定。为便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并规范财务公司与电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财务公司需与电建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依据协议向电建集团提供存款、贷款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韩方明、董事王宗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石成梁、董事长晏志勇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在审议该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房屋租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

 2015年度,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管理资产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等三项关联交易计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制定201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时,因资产重组(公司向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存在不确定性,8家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未纳入关联交易计划;公司于2015年完成了资产重组,8家标的公司相应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等子公司于此之后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中的部分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部分交易则不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致使实际发生金额较计划金额出现增加或减少的情形。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房屋租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

 注:由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拥有的房屋已被无偿划转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公司原来一直向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租使用的房屋将由公司继续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764,539.94万元人民币,较2015年度预计金额增加1,559,762.92万元人民币,主要原因是:公司已于2015年完成向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工作,8家标的公司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等子公司于此之后与关联方之间在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业务方面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造成此类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2、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7日,其为电建集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2)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每日存款余额上限。

 3)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电建集团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每日委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1〕103号),电建集团于2011年9月2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目前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晏志勇,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 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建集团的主营业务:勘测设计咨询,国内电力工程承包,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承包,国内基础设施工程,电力、水利及其他资源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装备制造与租赁,国际经营和投资。

 电建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026.06亿元人民币、917.41亿元人民币,2015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840.09亿元人民币、91.69亿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627,433,6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3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电建集团的前期同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电建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6年4月26日,公司与电建集团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财务公司与电建集团签署了《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一)《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为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之需要,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需租赁电建集团部分房屋用作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为日常办公之需要,电建集团需租赁公司部分房屋用作办公用房。

 2、双方依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租赁房屋的租金。其中,对于公司承租使用的租赁房屋,年租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每年租金总额可根据当年市场价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上调的幅度不超过上一年租金总额的5%;对于电建集团承租使用的租赁房屋,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万元。

 3、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是指公司及/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建集团拥有的部分商标。

 2、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于中国境内外在许可商标登记注册的类别范围内,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许可商标;未经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分许可任何其他第三方。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将许可商标用于与许可商标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被许可方为合理促进其生产、经营之目的、而非其他商业目的所从事的运用或涉及使用许可商标的活动。

 3、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无偿使用许可商标。

 4、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为双方日常经营之需要,电建集团将标的企业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

 2、托管费金额:13,138.23万元人民币。

 3、托管期限: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协议生效:协议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委托方就协议项下委托管理事宜履行完毕其内部决策程序。3)协议项下委托管理事宜获得受托方董事会的批准。

 (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交易内容:为双方日常经营之需要,电建集团(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但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

 2、交易原则:

 1)在第三方提供条件相同或更差时,优先向另一方采购服务。在第三方采购条件相同或更差时,优先向对方提供服务。

 2)在一方与另一方进行的任何提供服务的交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较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更差的条款向另一方提供该等服务,亦不得以较另一方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更佳的条款从另一方采购任何服务。

 3)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本协议下一方的价格条件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采购服务。

 4)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提供服务的交易而言,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可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另行订立具体服务合同,该等具体服务合同不应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3、定价原则: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4、交易金额上限:人民币3,749,888.44万元。

 5、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五)《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

 2、财务公司向电建集团支付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

 3、电建集团向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

 4、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电建集团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5、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及公司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于2011年9月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人民币4.50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A股30亿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135亿元,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39,693,537.87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9月30日全部到账,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0号)。

 截至 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1,768,473.1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7,925,064.7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42,443,809.24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37,925,064.73元、利息收入人民币104,518,744.51元,下同)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15-035号公告文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全部股权注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69号)以及《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2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年第3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以及《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83号),公司于2015年9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000,000元、审计费用人民币 60,000 元、优先股登记费用人民币1,6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8,34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9月18日全部到账,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5]验字第 90043号)以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专项审核意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支净额人民币1,177,719.7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运营资金人民币1,177,254.7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支结余人民币465.00元,待于银行专户销户时一并转出,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运营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6月和2013年5月,公司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改版,变更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各银行账户均已销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西区支行北京四道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临2015-076号公告文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116,527.10元,均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支出。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95.679亿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人民币67.828亿元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

 经2012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67.828亿元,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2年3月7日发布的临2012-014号公告文件。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4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4月28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15-032号公告文件。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01,768,473.14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42,443,809.2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15-035号公告文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执行完毕。

 5.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8,340,000.00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营运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0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958,340,000.00元。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支净额人民币1,177,719.7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77,254.7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支结余人民币465.00元,待于银行专户销户一并转出,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运营资金。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

 

 附表2: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关联第三方2016年度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约9,396,581万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一)公司本部及其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

 注:1、 上述担保计划核定只针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中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对参股企业和外部企业的担保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在业务发生前单独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 此次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 本次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3)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也不可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一、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39,098.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71%;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总额为150,758.7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不存在逾期担保。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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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邓孟元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雷建容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首丽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236,477,973.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97,783,587.7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79,778,358.78元及对全体股东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60,00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8,154,340.42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2,016,159,569.40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59,106,778.27元。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957,052,791.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及201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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