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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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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其中上市公司自身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采矿和冶炼生产业务,下属子公司双源有色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和销售(目前处于技术改造阶段),下属兴业投资、亿通矿业目前尚未开展业务,下属兴业贸易为公司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采购部分原材料,其余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和销售。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锌精粉、铁精粉以及铅精粉,同时还根据所开采矿石的伴生金属情况生产铋精粉和钨精粉等产品。公司除上述正在开采的矿区之外,还通过子公司拥有铜、金银、铅锌等多项有色金属矿的探矿权储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和艰苦的经营环境,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有色金属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面对行业低迷的发展态势,公司管理层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计划,优化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降本增效,稳固主营业绩,实现了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971.3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44%;实现利润总额-2,606.1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5.88%;净利润-2,484.9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5.7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8.44%,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7.0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商品贸易销售额同比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15.43%,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单位:人民币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4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2015年年度报告》及《兴业矿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4,849,511.3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844,335.40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88,747,409.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74,740.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79,872,668.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3,495,114.01元,扣除2014年现金股利分配11,938,890.56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1,428,891.89元。鉴于2015年公司合并净利润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2015年度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推荐,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23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审计与法律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董事2016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事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公司董事2016年度津贴标准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次年1月,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董事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经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经理层勤勉尽责,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经理层2016年度薪酬标准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次年1月,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经理层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吉兴军先生提名,并经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罗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罗斌,男,大学本科,1979年12月出生,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曾任东乌旗多金属矿工程师、处长;赤峰富生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4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十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其中:监事邵帅书面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李金良代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4,849,511.3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844,335.40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88,747,409.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74,740.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79,872,668.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3,495,114.01元,扣除2014年现金股利分配11,938,890.56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1,428,891.89元。鉴于2015年公司合并净利润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2015年度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监事2016年度津贴的议案》

 为于进一步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监事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经监事会组织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监事2016年度津贴标准为:

 ■

 监事会将在次年1月组织成立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监事履职情况,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情况向监事会作专项汇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补选李玉平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邵帅先生已于2016年2月4日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大股东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5.44%)提名李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与现任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就该计提资产减值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玉平先生,1982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玉平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4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 2015 年 9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避免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根据兴业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承诺,经与兴业集团协商,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兴业集团持有的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3,665.43万元。目前,已经配合公司及控股股东发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公告。上述收购完成后,因本公司持有荣邦矿业100%的股权,荣邦矿业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 2014年 12 月 31 日合并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累计影响数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3、对 2014 年1月1日合并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累计影响数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4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 2015 年底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公司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6,820.23万元。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5.1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规定,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底对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162,280.18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2,650,818.2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本报告期内,有色金属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公司主营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894,527.44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940,640.50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687,532.01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77,354,671.17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有色金属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市场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期末公司子公司锡林郭勒盟双源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冶炼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541,019.58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0,753.86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74,316.02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 201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20.23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5 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5.12万元。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就该计提资产减值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6-5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吉兴军先生提名,并经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罗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罗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经审阅罗斌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罗斌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审查,罗斌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罗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罗斌,男,197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曾任东乌旗多金属矿工程师、处长;赤峰富生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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