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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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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

 公司在2016年4月25号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公司在油气资产折耗采用不同储量标准做了披露。经过公司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入沟通后,认为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油气资产折耗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发生变化,原油和天然气储量的评估方法也没有发生变化,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产生差异的原因系由于2014年未采用按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进行折耗,相关事项属于会计差错。

 (一)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油气资产计提折耗部分分为探明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其中探明权益资产的折耗计算是根据探明矿区当期产量与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比较,井及设施的折耗计算是根据矿区当期产量与矿区期末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

 具体计算公式为:

 权益资产折耗=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折耗率

 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矿区当期产量);

 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额=期末矿区井及相关设施账面价值×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率

 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率=矿区当期产量/(矿区期末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矿区当期产量)。

 公司在计算油气资产折耗时,折耗的计算是根据每年的储量报告中的不同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折耗与井及设施折耗,从而认为相应储量是一种估计。权益资产、井及设施的折耗基数分别由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变更为按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因此视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现认定会计差错理由

 公司一直认为中国和美国的储量评估体系一致,中国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与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与美国的标准也一致,因此在折耗的计算结果上也应一致。2015年公司对美国油田的油藏地质条件和开发生产技术应用状况开展充分研究,以及对中国和美国油气储量评估标准也进行了深入分析,经油气储量评估专家认定,GCA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2P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GCA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1P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2014年年报中公司误按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的折耗,由此产生了差错。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根据以上情形,公司按储量计算折耗是一种会计估计。2014年时相关储量的可靠信息已经存在,但由于公司理解错误,对相关储量信息没有充分加以利用,造成错误。因此不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应作为会计估计差错处理。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将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及报表数据,将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2014年调整的相关数据以日后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及2015年初的净资产。公司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改为会计差错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9,927,406.74元不变。该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受影响的主要比较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45天内对更正后的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2015年度一季报、中报、三季报的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四)本次会计差错的问责和处罚情况

 依据公司《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和评估,责令公司财务总监陈东东女士改正并作检讨。公司董事会会认真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认定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会按规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 天内,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相关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9:30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

 公司在2016年4月25号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公司在油气资产折耗采用不同储量标准做了披露。经过公司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入沟通后,认为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油气资产折耗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发生变化,原油和天然气储量的评估方法也没有发生变化,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产生差异的原因系由于2014年未采用按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进行折耗,相关事项属于会计差错。

 (一)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油气资产计提折耗部分分为探明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其中探明权益资产的折耗计算是根据探明矿区当期产量与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比较,井及设施的折耗计算是根据矿区当期产量与矿区期末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

 具体计算公式为:

 权益资产折耗=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折耗率

 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矿区当期产量);

 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额=期末矿区井及相关设施账面价值×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率

 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率=矿区当期产量/(矿区期末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矿区当期产量)。

 公司在计算油气资产折耗时,折耗的计算是根据每年的储量报告中的不同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折耗与井及设施折耗,从而认为相应储量是一种估计。权益资产、井及设施的折耗基数分别由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变更为按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因此视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现认定会计差错理由

 公司一直认为中国和美国的储量评估体系一致,中国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与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与美国的标准也一致,因此在折耗的计算结果上也应一致。2015年公司对美国油田的油藏地质条件和开发生产技术应用状况开展充分研究,以及对中国和美国油气储量评估标准也进行了深入分析,经油气储量评估专家认定,GCA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2P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GCA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1P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2014年年报中公司误按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的折耗,由此产生了差错。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根据以上情形,公司按储量计算折耗是一种会计估计。2014年时相关储量的可靠信息已经存在,但由于公司理解错误,对相关储量信息没有充分加以利用,造成错误。因此不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应作为会计估计差错处理。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将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及报表数据,将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2014年调整的相关数据以日后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及2015年初的净资产。公司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改为会计差错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9,927,406.74元不变。该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受影响的主要比较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45天内对更正后的2014年、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2015年度一季报、中报、三季报的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认定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认定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因需对2015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4月25日起连续停牌三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16-024号公告。

 经公司及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进一步核实公司2015年报相关事项,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25号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8日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设立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等相关工作。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入本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92人,实际出席142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1,600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2%。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召集与主持,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全体持有人负责。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选举产生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管理委员会主任

 选举王爱明先生、陈东东女士、王勤女士、张卫平先生、李洁欣女士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王爱明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四)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五)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六)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七)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资管协议的签订及修订;

 (九)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 表决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1,600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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