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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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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伟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谌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公司董事会为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影响,已制定有关措施并已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2、2016年3月12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赣州国资委”)通知,赣州国资委将于近期讨论涉及公司的重要事项,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4日起连续停牌。经各方论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011)。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伟彪

 日期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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