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家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义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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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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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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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41.80%,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房回款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6.90%,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房预交税费增加。
3、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加38.69%,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房回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49.98%,主要原因系发放了上年计提的薪酬。
5、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34.73%,主要原因系计提了借款利息。
6、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61.50%,主要原因系增加项目借款。
7、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42.53%、98.79%和150.30%,主要原因系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
8、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3.96%,主要原因系工资、业务宣传费支出减少。
9、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3.77%,主要原因系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
10、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82%,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公司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亏损减少。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99%,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房回款增加。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投资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期无投资支出。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3.21%,主要原因系偿还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不超过十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664万股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1.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及偿还借款。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该事项已于2015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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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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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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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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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家荣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2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6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且于2015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16年5月13日。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3个月至2016年8月13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于2016年5月13日到期。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3个月至2016年8月13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二和议案三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鉴于珠海为全国知名的文教旅游城市,且文教旅游等第三产业一直是珠海发展的重心导向,珠海的文教旅游产业近年来蓬勃发展,且预期未来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公司拟利用有利条件,合理规划,在文化产业方面进行有效的拓展,拟在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世荣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方向主要为对文化传播、教育体育、广告策划、旅游发展的投资及管理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2016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24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
(三)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6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此两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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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2016;
③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即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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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输入委托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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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确认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①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华平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9180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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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