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正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1, 028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7.6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制剂产品、商业销售规模,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126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2.1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待摊费用正常摊销,比年初减少;
3.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0,679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44.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应付票据结算;
4.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349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45.33%,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职工薪酬;
5.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217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76.3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部分应交税费增加;
6.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16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223.08%,其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
7.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43%,其主要原因是:收入较上年增加,相应税金上升;
8.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41%,其主要原因是:上期取得理财收益;
9.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355万元,比上期增加74.1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338万元;
10.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43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225.1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11营业利润本期金额为207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107.8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比上年增加,毛利增加;
12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857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67.6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3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1050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38.04%,主要是本年收到返还出口退税;
1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5,902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110.43%,主要是公司本年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
1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8.9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89.41%,主要是公司上年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取得理财收益84万元,本年理财收益减少;
1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0,000万,较上年同期增加66.6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用于理财的资金10,000万;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711万元,比上期减少70.09%,主要是本年支付用于搬迁的款项减少;
18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0,000万,较上年同期增加66.6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用于理财的资金10,000万;
1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515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254.6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筹资保证金增加;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160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70.2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筹资保证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 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5,758,946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5%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758,946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债转股企业的股权置换所得
2、拟减持的原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身经营需求
3、本次拟减持数量: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若此期间东北制药有送股、资本公司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减持计划书中减持股数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4、减持期间: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价格区间:不低于9.00元/股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未披露过相关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
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原料品种氯霉素等售价上涨。
2、公司制剂品种注射磷霉素钠、整肠生、卡孕栓、复方甘草片、左卡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以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编号:2016-016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反诉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决定登记立案,案号为:(2016)京0106民初8275号。有关公司反诉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介绍
原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法定代表人:魏海军
被告: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梁
法定代表人:王锁清
被告: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小铁营10号
法定代表人:曾静
(二)有关纠纷的起因: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458万元,其中被告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692万元、被告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766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四)原告诉讼请求依据
2010年4月原告与二个被告签订《合作协议书》,原、被告三方在受让原乌海双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100%股权的基础上增资扩股,乌海双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资至1000万元,增资后原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出资400万元、占40%股权,被告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现金出资30%、各占30%股权,乌海双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订更名为“东北制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该《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第1款明确约定两个被告对一期年产丙炔醇1600吨、a-吡咯烷酮2000吨项目各出资1亿元。
2010年7月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书(补充)》,将原《合作协议书》中拟订的公司名称“东北制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各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原告以“丙炔醇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与工业化生产”技术经评估后作价4000万元投入东药乌海化工占40%股权,两被告现金出资各3000万元投入乌海化工、各占30%股权。
基于《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补充)》约定,两个被告应当各对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0000万元,也即每个被告在投入3000万元公司注册资金的基础上还应再投入7000万元资本公积。原告持有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如两被告履行《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补充)》全部义务各投入资本公积7000万元,原告所持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对应的资产价值应增加5600万元[7000*40%+7000*40%=5600],但截至原告起诉日,两被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除注册资金外两被告仅投入资本公积2855万元(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本公积270万元、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投入资本公积2585万元),原告持有的股权仅对应增值1142万元[(2585+270)*40%=1142],导致原告可期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原告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受到的可期利益损失: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无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吉林市方顺化工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诉讼标的366万元,案件进展为待一审开庭,已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对吉林市方顺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土地进行查封。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尚无法确定。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