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 2016-01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号)文件,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1,706,69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7.91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0万元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5日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310010720120100014409,截至2016年4月22日,专户余额为118,000万元(不含利息)。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016年实施的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公司需将存入金额、开户时间、存放期限等基本情况及时通知天风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经天风证券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开立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天风证券提供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电子扫描件。公司承诺定期存款到期后应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续存,并通知天风证券。定期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按照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专户资金;如出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投资产品、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情形的,公司在向专户支取资金用于前述用途前,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在发出相关董事会会议通知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天风证券,同时向其提供相应书面资料。

 3、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天风证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天风证券承诺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财务顾问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天风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包括邮件、传真等)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天风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天风证券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天风证券的调查及查询。

 5、公司授权天风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辉、陈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前述财务顾问主办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天风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纸质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银行对账单扫描件发送至天风证券财务顾问主办人邮箱,同时向天风证券寄送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天风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天风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天风证券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加盖天风证券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天风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天风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天风证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天风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 2016-01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20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第2016-016号)。

 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磋商和准备,可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或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目前仍处于论证阶段,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