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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1号文”核准。首期债券发行规模7.5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6年4月26日9:00--11:00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6%,发行总规模7.5亿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