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辉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青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青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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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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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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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7,531,176.09元,较期初增长161.35%,是因为酒店租户翡翠明珠拖欠租金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为4,570,376.41元,较期初增长38.06%,是因为实业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291,040.21元,较期初增长69.82%,是因为实业公司未及时支付服务费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440,864.44元,较期初减少48.23%,是本年度发放员工上年度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5,852,164.63元,较期初减少47.55%,是本年度1月份缴纳上年13月计提的各项税费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881,879.00元,较期初减少38.66%,是正常摊销地铁赔偿款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9,209,445.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56%,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所致;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17,523,085.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45%,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所致;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69,955.7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62%,是因本年无须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501,572.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4.50%,是因上年末应收款项转让,坏账准备全部结转,本年重新计提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利润2,483,044.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10%,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是因本年无营业外支出;
7、本报告期利润总额3,038,851.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20%,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所致;
8、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1,337,663.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盈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本报告期净利润总额1,701,187.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2%,是因本年新增子公司业务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91,501.73元,较上年减少1979.64%,主要是因为支付上年收取的往来款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661.00元,较上年减少80.41%,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较上年减少100%,主要是本年无须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权益调整
2015年度,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根据重整计划的权益调整方案,以新都酒店现有总股本329,402,05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317,985股。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合计让渡36,647,862股。根据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宜的函》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事宜的复函》: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按照重整计划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权益调整方案于2016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2、恢复上市申请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已解决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并且加强主业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经达到恢复上市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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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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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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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辉汉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