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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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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启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尤加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丹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6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晓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此次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全体股东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所界定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6年4月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超募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超募募集资金及使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为273,170,000.00元,超募募集资金为52,117,200.00元,其中“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承诺支出146,630,000.00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项目承诺支出93,580,000.00元、“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项目承诺支出32,960,000.00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完毕。本次完工的为“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还在建设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截至2016年4月2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金额

 1、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146,63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已支付147,294,008.29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3,419,303.68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6,823,294.34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739,982.37元。

 2、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93,58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支出89,764,678.04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6,089,133.41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4,076,666.19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802,854.74元。

 以上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4,542,837.11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严格控制设备的采购成本,通过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节约了项目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五、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4,542,837.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9,508,437.09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全体股东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行业配套产品标的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于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4月2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在停牌期间与标的公司股东进行了友好的沟通,取得了较好进展,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亿利达,证券代码:002686)于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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