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国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荣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39.13%,主要为本期收到授信客户货款。
2、应收利息比期初增加945.59%,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计提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7.17%,主要为理财产品增加。
4、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74.34%,主要为收到加盟商购货款。
5、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43.85%,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6、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90.37%、库存股比期初减少87.32%、盈余公积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回购社会公众股注销处理。
二、利润表
1、财务费用比上期增长48.58%,主要为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下降277.79%,主要为本期收到授信客户货款转回坏账准备。
3、投资收益比上期增长56.49%,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4、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增长152.94%,主要为政府补助增加。
5、营业外支出比上期下降55.23%,主要为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高于本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602.77%,主要为本期销售回款高于上期且采购支出小于上期。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418.67%,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本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80.91%,主要系上期收到员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款,本期股利支出高于上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余松恩、周西川等26名首发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存在纠纷人员”)就承诺函违约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26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南山区法院于当日受理了此案(详见公司2013年03月0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与部分原始股东违约金纠纷情况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