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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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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董事长靳伟、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交割完成,但由于未满足对京唐钢铁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的条件,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报告期不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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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客户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2、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由于本期母公司预付房产税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将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期予以抵扣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期末应付保险费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7、专项储备较上年增加主要是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8、本期营业收入、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受国内钢材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所致。

 9、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权益法核算单位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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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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