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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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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问泽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鑫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6日上午,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希望在稳定电缆业务同时进行业务转型,将重点战略集中于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将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的股权按评估公司评估的公允价值人民币12600万元出售给边炯。

 此次出让股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6年4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鉴于该项交易标的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故该项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拟定于2016年5月13日(周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 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上海 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

 7.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8. 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赶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摩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份修改)》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且评估价值公允,受让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故同意公司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69%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股权出让定价是基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易公平合理。

 (2) 本次股权出让交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资产出让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向类金融行业延伸的战略布局,保证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实现,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 本次公司出让股权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潘志强

 孙勇

 王德宝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

 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2016年4月26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与边烔(以下简称“受让方”)就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力”或“标的公司”)的69%股权签署《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壹亿两仟陆佰万元(¥12,600万元)价格出让标的公司6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亿力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让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出让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转型,同意公司出让北京亿力69%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及全部材料事前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会审阅,独立董事同意了本次出让,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该项交易标的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故该项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边炯,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9011********4076。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手方边炯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我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北京亿力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5号3号楼二层西二房

 法定代表人姓名:问泽鸿

 注册资金:5,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销售风力发电设备、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股

 ■

 2、 财务状况

 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北京亿力自2014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2014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3、北京亿力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北京亿力69%的股权,该项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截止披露日,公司与北京亿力除存在下列相互提供担保情形外,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形以及不存在被其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为北京亿力与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的4,000万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北京亿力于2015年7月17日为公司与兴业银行张江支行签署的3,000万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在上述担保到期后不再为北京亿力提供担保,在为北京亿力提供的担保事项由受让方承诺如因该担保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由其赔偿。

 5、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交易标的:北京亿力69%股权

 2、转让交易价格:12,600万元

 3、付款方式:

 (1)双方确认并同意,受让方采取现金的方式支付购买标的股权的对价。

 (2)双方确认并同意,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作价的20%;自标的资产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完成股权交割并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资产股权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0%; 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作价的剩余30%。

 4、定价依据: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341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事宜所涉及的北京亿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北京亿力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得出评估结论。

 4.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北京亿力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9,012.18万元,总负债11,563.18万元,净资产7,449.00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2,394.67万元,总负债11,563.18万元,净资产为 10,831.4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捌佰叁拾壹万肆仟玖佰元整),净资产增值3,382.49万元,增值率45.41%。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4.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12月 31 日,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北京亿力账面净资产7,449.00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261.10万元,评估增值10,812.10万元,增值率为145.15%。

 4.3、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0,831.49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8,261.1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评估结果7,429.61万元。

 (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经营团队、稳定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雄厚的新产品研发队伍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综合考虑了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北京亿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261.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陆拾壹万壹仟元整)。

 5、过渡期安排

 双方确认并同意, 过渡期(即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 北京亿力发生的损益(包括产生收益、发生亏损等)由本次交易完成前的北京亿力股东承担。

 6、违约责任

 转让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转让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 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北京亿力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北京亿力股东按比例享有。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希望在稳定电缆业务同时进行业务转型,将重点战略集中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加大融资租赁行业投资,以及寻找新兴产业并购机会,公司期望能提高融资效率,改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需进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环节,存在政府审批风险、股权转让款延迟支付风险。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负责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的协调事项和股权转让款的收款事项。

 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北京亿力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不再并入合并报表,虽然北京亿力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对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公司会通过新的利润增长点来实现利润弥补。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5、《资产评估报告》

 6、《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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