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可为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建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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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5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铁岭公司的股权,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准则要求,公司对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实施了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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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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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951.38万元,增幅2843.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铁岭公司售热所收到的票据。
(2)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806.50万元,减幅46.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丹东公司在建工程领用所致。
(3)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23,771.84万元,减幅92.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确认供暖收入,结转预收供暖费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559.98万元,增幅44.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铁岭公司提取工资及附加,白音华公司提取的各项保险费尚未支付。
(5)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313.88万元,增幅34.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丹东公司无专项设备抵免所得税额的优惠致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增加。
(6)预计负债: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44.42万元,增幅62.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金山热电分公司预提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期间设备重置及移交时恢复性大修支出。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6.85万元,增幅197.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8.46万元,减幅30.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联营企业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5.88万元,减幅32.1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保险公司赔款。
(4)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7.94万元,减幅65.4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丹东公司承办政府要求的计量表改造项目发生的支出,本报告期该项目已完成。
(5)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702.04万元,减幅74.3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按照铁岭公司净利润的49%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本公司持有铁岭公司100%股权不计算少数股东损益。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26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风电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增即退50%的税收返还款。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9,542.10万元,减幅73.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售电及售热所收到的款项下降。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铁岭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8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金山热电分公司支付安全质保金。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00.00万元,减幅45.8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公司向股东暂借款。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00.0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期本公司偿还股东款项。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457.55万元,减幅258.2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6年4月办理完成控股股东吸收合并事项的证券变更登记事项,由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171,081,452股和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87,774,596股金山股份合计258,856,048股已正式变更登记在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名下。至此,公司原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被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已全部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12月25日发布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对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作出的承诺,详细情况请参见具体报告书。上述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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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吸收合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新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东辰”)于?2014?年?11?月?10?日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金山”)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华电金山吸收合并丹东新能源及丹东东辰。吸收合并后丹东新能源及丹东东辰注销,上述两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等)、负债以及人员、业务等均由华电金山承继,合并基准日确定为2014年12月31日。
日前,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华电金山受让丹东新能源和丹东东辰合并持有的258,856,048股金山股份的股权过户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本次吸收合并后,丹东新能源和丹东东辰不再持有金山股份,华电金山持有258,856,048股金山股份,占金山总股本的17.58%,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仍间接持有38.5%金山股份。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