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承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美怀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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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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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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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312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10,994,200股。2016年3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7,715,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829,999,302.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207,706.4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76,791,595.60元,上述资金于2016 年3月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9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公告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在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在工商变更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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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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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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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