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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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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洪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远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淑花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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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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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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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简称:五院)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6个月内,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名义通过中信证券“600118增持1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合并计算后,截止报告期末五院共持有公司股份608,541,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卫星研制类业务收入、成本有所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卫星应用类业务和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3)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拓展卫星应用业务进行展示宣传,同时销售人员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货币资金减少且利率下降,相应利息收入减少;公司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的应收账款大部分为应收特定用户款项不需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期增幅低于上年同期增幅。

 (6)投资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西安中恒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中恒星)未纳入合并范围,对西安中恒星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收益。

 (7)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可确认的政府补助小于上年同期。

 (8)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支付的基建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

 (9)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取得所得税税收减免冲减上期所得税费用。

 (10)预付款项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委托外单位研制的项目验收结转。

 (11)应收利息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到期收回。

 (12)存货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卫星应用业务的部分批产产品尚未完成交付验收。

 (1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以货币资金投资神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舟生物),取得神舟生物12.29%的股权。

 (15)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应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1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底计提的职工薪酬于报告期内支付。

 (17)应交税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底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于报告期内缴纳。

 (18)应付股利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分红款。

 (19)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的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尚未支付。

 (20)专项储备增加,主要是子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公司支付神舟生物的投资款及子公司基建项目支出。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对五院全资子公司航天神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生物)控股的神舟生物进行增资。神舟生物原股东中除非关联方杭州奥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同比增资跟进之外,其余三家股东关联方航天生物、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关联方深圳市海威投资有限公司均无任何附加条件地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增资款项的拨付,神舟生物于2016年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该事项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神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与老挝卫星国有企业、亚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中国亚太移动通信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老挝卫星合资公司,对“老挝一号”卫星开展商业化运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该事项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6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参股设立老挝卫星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6-012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4日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十一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十一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卫星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6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3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应对市场竞争,打造改革创新环境,实现小卫星及微小卫星协同发展,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红)34%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本次转让以深圳东方红净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约为人民币12,910.51万元(最终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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