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其他资料。
由于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990号)进行了更正,同时本公司发现年度报告中一处货币单位使用发生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一、《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附件一“上市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和附件二“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汇总表”
原表格为: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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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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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柳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军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辉
更正后为: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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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与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原无关联关系。公司原计划增资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峡口风景区项目主导开展了项目研究和规划设计等工作,2015年6月前陆续发生了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集团")成立后,2015年7月宜昌国资委持有本公司35.6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宜昌交旅集团,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也无偿划转给宜昌交旅集团。因公司与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同属于宜昌交旅集团控制,而形成关联关系。经公司研究拟取消该项目投资事项,2016年4月10日公司与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公司将前期项目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成果移交给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前期项目款项由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并于协议60天内支付。
法定代表人:柳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军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辉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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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柳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军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辉
二、《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原表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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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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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正公告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造成实质影响。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报告复核和文稿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