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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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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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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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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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同华
日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6-03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16-02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格式指引》中《第九十五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增减持计划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林创达”)于2016年3月14日与公司签署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4.49元/股,虎林创达承诺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579.8782万股,依据相关法规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19号公告)。虎林创达系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实际控制企业。
因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取得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虎林创达是否在未来6个月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有不确定性。
2、除因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虎林创达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间接增持公司股票事项外,公司董事在审议本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之后的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