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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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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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飞马投资办理上述交易业务初始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的本公司股份为6,000万股,本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质押股份在除权除息后增至9,000万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飞马投资已提前向海通证券购回质押的本公司股份4,300万股,现购回剩余质押的本公司股份4,700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7,4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6%;累计质押股份为29,533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8.8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9%。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海通证券汇总对账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