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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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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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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营业务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工业用耐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并承担高温热工窑炉和装备用耐火材料的研发设计、配置配套、生产制造、安装施工、使用维护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全程在线服务”的整体承包业务。

 2、公司的主导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耐火材料,包括不定形耐火材料、机压定型耐火材料制品、耐火预制件、功能耐火材料、陶瓷纤维及制品和高纯氧化物烧成制品等六大系列200多个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的钢包、连铸中间包、铁水包、加热炉,以及垃圾焚烧炉、石化、建材等诸多领域,其中钢铁工业应用耐火材料占90%以上,在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分布上具有优势。

 3、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为钢铁等高温工业提供优质耐火材料产品和服务,在耐火材料行业首创的“整体承包”经营模式为公司的高速发展和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4、公司主导产品的定义及用途

 耐火材料一般是指耐火度在1580℃以上,能够承受各种物理化学变化和机械作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电力乃至国防等高温工业,是各种高温热工窑炉和装备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材料,也是各种高温工业的重要基础材料。耐火材料的技术进步对高温工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耐火材料的需求与高温工业尤其是钢铁、建材等工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5、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

 在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玻璃等高温工业发展推动下,我国耐火材料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耐火材料企业已成为国际耐火材料市场竞争的主力,是耐火材料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出口大国。但耐火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我国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数量大、规模小、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的现状。

 2015年,我国耐火材料行业呈现了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出口量、贸易额、出口平均价格下降和应收货款上的运行态势,“十三五”期间,在主要下游行业面临产能严重过剩和市场需求趋缓的运行态势下,耐火材料行业运行将受到产能过剩和市场需求下降的双重挑战。但市场在向逐步规范的方向转化,市场份额向优势企业转移,在减量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是必然趋势,这将给整合规范市场秩序和推动企业联合重组,提高行业生产集中度提供了极好机遇。要通过推动行业由规模效益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努力实现我国耐火材料工业由大转强的发展目标。

 6、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国内首先提出由“产品制造商”向“整体承包商”转变,由“产品价值”向“服务价值”延伸的战略思想,率先创造了“全程在线服务”的整体承包经营模式,公司秉承帮助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服务理念,依托完善的产品线、强大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商业模式,目前正在由“整体承包商”向“合同耗材管理服务商”转变,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钢铁工业用耐火材料整体承包商和服务商,在耐火材料行业处于引领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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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我国耐火材料行业出现了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出口量、贸易额、出口平均价格全面下降,应收货款上升的被动局面,呈现了“六降一升”的运行态势。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强本固基、全面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518.20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6.2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35.19%,较去年同期降低1.39%,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

 鉴于行业发展态势和宏观经营环境的变化,为了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目前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15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23,252.81万元(详见《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16-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3.78万元,同比下降122.8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资产减值损失增长668.84%,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采矿权减值、坏账损失、商誉减值、存货跌价准备等金额较大所致。

 2)投资收益增长100.54%,主要系本报告期转让中关村兴业股权取得收益所致。

 3)营业外支出增长247.15%,本报告期客户扣款及债务重组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122.84%,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

 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变更原因:根据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史构成及现实情况,公司综合考虑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及应收款项金额情况,根据谨慎性原则和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了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情况,公司对目前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将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由百分之二变更为百分之五。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子公司

 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

 注:公司在文莱斯里巴加湾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利尔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越南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为利尔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设立境外子公司本期尚未进行出资也尚未运营,故财务报表无数据。

 2)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1)“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镁质材料基地各业务单元整合的议案》,同意“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利尔)”经审计确认的财报数据为基础,将辽宁利尔账面资产、负债剥离至“海城市中兴镁质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材料公司)”。同时,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辽宁利尔业务有关的人员也全部转移至合成材料公司。公司2015年1月1日进行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

 (2)“海城市中兴高档镁质砖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城中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镁质材料基地各业务单元整合的议案》,同意 “海城市中兴高档镁质砖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海城中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海城中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型机械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财报数据为基础,将重型机械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剥离至“海城市中兴高档镁制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制砖公司)”。同时,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重型机械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员也全部转移至镁制砖公司。公司2015年1月1日进行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

 (3)上述业务单元整合完成后,辽宁利尔及重型机械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截止本报告日,辽宁利尔及重型机械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尚未注销完毕。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编号: 2016-01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牛俊高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201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2016年的重点工作安排,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邱世中先生、柯昌明先生、郑伟先生、王金相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2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337,766.9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122,783.9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112,278.39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61,217,696.50元,扣除实施2014年度分配的29,963,985.8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264,216.1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9,379,609.57元。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运营及业务拓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鉴于公司2015年度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详见201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5号《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3号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三年,用于购买原材料等。公司对此笔授信业务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支行申请3.8亿元的授信额度(含全资子公司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8000万元);

 3、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和美元2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6.6亿元,美元200万元。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编号: 2016-01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1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2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337,766.9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122,783.9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112,278.39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61,217,696.50元,扣除实施2014年度分配的29,963,985.8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264,216.1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9,379,609.57元。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运营及业务拓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6-01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包括本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15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0 元。截至2010 年4 月16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75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87,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00.00元。截止2010 年4 月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度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7,735,300.0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76,352,000.00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000.00 元。

 2015年初募集资金余额525,235,142.73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3,924,523.36元,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使用10,730,005.03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8,429,661.06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580,085,000.00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8,344,661.06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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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3月2日经公司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及2008年3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于2010年5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北京利尔于2013年7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中晶)于2011年1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利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新材料)于2012年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利尔)于2011年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关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3年7月26日注销);辽宁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利尔)于2011年4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4年3月14日注销);北京利尔于2011年6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4年5月6日注销);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利尔)于2013年11月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5年10月23日注销)。洛阳利尔于2014年2月19日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洛阳古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已于2015年6月10日注销)。

 目前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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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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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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