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实际发生和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为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度提供担保,合法可行,有利于实现公司和经销商的共同发展。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振明、郭清泉、谷涛、余绍洲、王智勇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三位非关联董事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告公司监事会。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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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公司2015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本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7,881.23万元,售后回租业务咨询费(含税)为融资金额的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46”号公告)。
注2: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度未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无息短期周转资金。
注3:根据本公司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自动展期三年,展期不受次数限制),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海翼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10%,海翼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201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在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为55,504.99万元,日最高贷款余额为66,400万元。
注4:该项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销商通过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支付货款。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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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绍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35,2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西路69号
经营范围: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机械零部件加工;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二)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19层1901室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珠宝首饰零售;黄金、白银及制品的现货交易;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三)厦门厦工协华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金攀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洪文石村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工程机械零部件的开发、制造;货物仓储租赁服务和国内货运代理;自有厂房及设备的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厦门厦工协华机械有限公司45%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四)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经营范围:铸锻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废钢铁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五)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卓成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
经营范围:改装汽车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车辆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车辆零售;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履约能力:良好。
(六)厦门厦工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文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罐式车事业部)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金属结构件、门窗制作与安装。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厦工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七)厦工(三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丹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4,46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经营范围: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机械底盘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工(三明)传动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八)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溪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18楼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材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服装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帽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兼业代理货运险、企财险);无船承运业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九)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冲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航天路503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搬运;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锻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注册地址:集美区灌新路厦门汽车工业城
经营范围:1、汽车产业投资;2、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3、仓储、配送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制经营与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汽车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一)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晨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6层2606
经营范围:1、资产管理;2、对热力、热电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供热管道的安装、保养;4、热电设备、热电材料、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的开发、销售;5、能源技术咨询服务;6、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包装材料、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须前置许可的化学品);7、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与咨询、物业管理、房产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二)海翼置业(三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绍洲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二村重机厂俱乐部三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销售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海翼置业(三明)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良好。
(十三)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清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384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4-28层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控股、参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4、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7、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8、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外的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良好。
(十四)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艺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26楼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行拆借。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十五)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嘉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401室N单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资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持有其35%股权。
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6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1)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协作生产转向油缸、转斗油缸和动臂油缸;(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金属”)集中采购钢材等向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国贸”)销售;(3)海翼国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海翼金属提供额度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无息短期周转流动资金;(4)在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和开展其他金融服务项目;(5)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6)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7)向关联方提供劳务;(8)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暨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4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计划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经销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发生逾期担保累计1,205.4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201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国贸”)提供18.5亿元额度、对全资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三重”)提供0.7亿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香港”)提供11,000万美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同时,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销售模式,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提供总额为8亿元的担保;以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申请6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20亿元回购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上述对外担保额度计划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801号
法定代表人:翁记泉
注册资本:6,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不含商场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金属材料、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厦工国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国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2、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法定代表人:陈天生
注册资本:4,4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零件的加工、制造、销售;铸锻件及通用零件的制造、销售;再生物资回收;汽车销售(除乘用车);工程设备租赁;设备安装(限本企业产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厦工三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三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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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法定代表人:翁记泉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
厦工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工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三、计划担保额度情况
(一)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
1、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额度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为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11,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按揭和承兑授信业务额度
1、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签订《工程机械按揭合作协议》:在“借款人(最终用户)所购工程机械抵押+制造商及经销商对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保证”模式下,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可对购买本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工程机械价款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36个月的按揭贷款,2016年按揭贷款授信总额8亿元。
本公司经销商为借款人贷款提供回购保证,经销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时,由本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同时本公司经销商向本公司为借款人提供的回购保证提供反担保。
2、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签订的协议,为本公司经销商提供6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授信额度为20亿元,以“制造商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回购担保”+“经销商保证金担保”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厦工国贸、厦工三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香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2016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公司海外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其提供上述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销售模式,公司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经销商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等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所售工程机械回购提供总额为8亿元的担保;以库存工程机械合格证为本公司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申请6个月以内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20亿元回购担保。这种属于工程机械行业共性做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合法可行;2016年公司为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计划,但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233,75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0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5,159.97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3%),发生逾期担保1,205.45万元;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13,565.4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9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6,836.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7%),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已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35万元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上述决定是合法有效的。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7日
至2016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应公告;公司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畅、蔡方明。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传真:0592-6389301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7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拟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52,994,138.48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7%),融资期限18个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共与海翼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2次,融资金额分别为200,381,707.13元人民币(已期满终止)、178,812,290.9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1%);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开展过售后回租业务。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公司与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节税,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15年10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78,812,290.9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9%),融资期限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46”号公告)。鉴于全面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公司拟提前终止上述售后回租业务,并与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52,994,138.48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7%),融资期限18个月。上述售后回租业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海翼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持有其3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公司与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共与海翼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2次,融资金额分别为200,381,707.13元人民币(已期满终止)、178,812,290.9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1%);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开展过售后回租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401室N单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资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关联关系:海翼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持有其35%股权。
海翼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厦门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248,340,391.74元,账面净值152,994,138.48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出租人: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52,994,138.48元。
5、保证金:人民币0元。
6、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18个月,起租日为2016年4月27日。
7、租赁利率:年利率4.05%;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租赁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实际调整利率后的下月相应调整。
8、留购费:合计人民币100元,租赁到期时支付。
9、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内每月20日支付当期利息,租赁期满归还本金。
10、租赁资产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资产所有权归海翼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并完成租赁合同项下相关义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自动转归公司所有。
11、售后回租业务咨询费:融资金额的0.5%,期初一次性支付。
12、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节税,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振明、郭清泉、余绍洲、谷涛、王智勇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三位非关联董事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海翼租赁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翼租赁融资,融资金额合计152,994,138.48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7%),融资期限18个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节税,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新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