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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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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秀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秀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50.09%,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使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8.36%,原因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66.52%,原因是:本期预付购买资产款增加。

 4、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58.59%,原因是: 本期更多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

 5、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111.39%,原因是:本期商品购进增加,存货增加,使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6、应付利息较期初降低47.16%,原因是:本期支付了期初挂账的公司债券利息。

 7、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68.48%,原因是:本期发行了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长1,455.4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2、投资收益较同期降低90.49%,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亏损较同期增加。

 3、营业外收入较同期降低61.2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财政奖励较同期减少。

 4、营业外支出较同期降低32.30%,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等支出较同期减少。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降低33.34%,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大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报告期内,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八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曲慧霞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永续中票。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详见2016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13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购买包百集团股份的议案》;

 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百集团)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包百集团5名自然人股东各自将其持有的包百集团股份的30%,合计3,779,552股(占总股本的 6.93%)股份转让给公司。

 包百集团在包头市区域内拥有6家百货门店,9家连锁超市,31家连锁大药房。总建筑面积近23万平方米,主要经营综合百货业务。

 包百集团总股本54,501,843股。其中:国有股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5.5%;社会法人股1,054,152股,占总股本1.93%;自然人股41,445,229股,占总股本的76.05%,股份制协会(集体股)9,002,462股,占总股本的16.52%。注册资本:54,501,843元。成立时间:1997年11 月19 日,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7号。

 截止2015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63,267.57万元,负债总额47,468.80万元,所有者权益15,798.77万元(已经包头中泰明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5,139.98万元,利润总额1,937.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41.47万元(已经包头中泰明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对包头市的市场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包百集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包百集团5名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认为:包百集团有团结工作的领导班子和良好的职工队伍,区域经营能力较强。购买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包百集团股份,可以拓展公司在内蒙地区的经营业务,对推进公司三星战略的实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以每股4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包百集团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包百集团3,779,552股股份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时,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相关条款,按照本次购买股份的同等条件,继续购买包百集团其他股东的股份。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权限的议案》。

 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近年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商业连锁积极拓展做多规模,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商业连锁的运营状况和发展实际,董事会授权商业连锁在推进其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单笔投资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下交易事项的决定权。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商业连锁负责其权限范围内商业网点的布局和规划开发工作。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开各类经营门店11个。 地区分布为:吉林省10个、内蒙古自治区1个。经营业态为:购物中心(百货店)3个、连锁超市7个、其他经营部门1个。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

 报告期,无关闭门店的情况。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永续中票。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3、信用评级:主体评级AA

 4、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5、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债券期限为“5+N”年。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等;

 2、在不超过前述永续中票注册发行方案的范围内依据公司与发行相关方的协商结果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金额、期数等),并与发行相关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3、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赎回条款决定赎回事项;

 4、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支付利息条款决定利息支付及递延支付利息安排。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0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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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4.52%股份的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在2016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永续中票。

 (1)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① 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② 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③ 信用评级:主体评级AA

 ④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⑤ 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债券期限为“5+N”年。

 ⑥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2)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 确定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等;

 ② 在不超过前述永续中票注册发行方案的范围内依据公司与发行相关方的协商结果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金额、期数等),并与发行相关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③ 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赎回条款决定赎回事项;

 ④ 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支付利息条款决定利息支付及递延支付利息安排。

 (3)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10日 下午13:00点

 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

 至2016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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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07号。议案2已经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08号。议案9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11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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