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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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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6-053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14:0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3:00至4月2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万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53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4,81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1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72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8%。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9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6,067,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72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议案中本次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议案中交易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议案中交易对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本议案中交易定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本议案中土地、房屋建(构)筑物的租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本议案中存货处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本议案中未置出经营性债权债务的原因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本议案中过渡期安排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本议案中员工安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本议案中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1)本议案中云南盐化为普阳煤化、天冶化工、天聚化工及黄家坪水电提供的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2)本议案中决议有效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1,219,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5,790,1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份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伍志旭、冯楠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1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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