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以下简称“总厂”)通知,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济柴,证券代码:000617)自 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重大事项仍在研究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