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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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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同心隆基指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隆基天华指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9.8亿元,主要用于泰州乐叶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就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3.2.2 2015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经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16年2月22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已于2016年3月10日完成发行并于201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3.1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和主要股东李春安先生承诺:

 ①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②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公司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3.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出具了一致行动承诺;主要股东李春安出具与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一致行动的承诺。

 3.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于2015年7月6日增持公司股份2,367,100股(详见公司2015年7月8日相关公告),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增持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自愿锁定一年;李喜燕女士于2015年7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7月24日相关公告),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8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其中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0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承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乐叶”)

 担保数量: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乐叶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2016年4月22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2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浙江乐叶向杭州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或被委托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衢州经济开发区东港工业功能区百灵中路2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2亿元

 5、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的设计、研发、集成及运行管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6年3月31日,浙江乐叶的资产总额为115,751.58万元,净资产为18,602.48万元。2016年1月至3月的营业收入为75,522.58万元,净利润为4,221.7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4月22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2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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