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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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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卫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孝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班品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31日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6%,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2016年3月31日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51.33%,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3,2016年3月31日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84.88%,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和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4,2016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54.85%,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5,2016年3月31日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44.12%,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6,2016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加4802.62%,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7,2016年3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212.39%,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8,2016年3月31日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385.26%,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9,2016年3月31日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74.31%,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0,2016年3月31日应付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股本增加,应分红股利增加所致;

 11,2016年3月31日预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486.01%,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及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2,2016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10969.46%,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3,2016年3月31日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1.29%,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4,2016年3月31日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1.86%,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5,2016年1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7.68%,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其相应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6,2016年1季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9.09%,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17,2016年1季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09.21%,主要是子公司汇兑损益并入所致;

 18,2016年1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4.16%,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转回及子公司冲回计提减值并入所致;

 19,2016年1季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0.68%,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20,2016年1季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85%,主要是子公司防洪安保基金减少所致;

 21,2016年1季度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8.78%,主要是子公司并入增加所致;

 22,2016年1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83%,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卫林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硕来投资”)、股东胡卫林先生以及股东新余中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拓”)关于拟减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为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上市公司股份分布持续符合上市条件,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拟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联合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概述

 本公司控股股东勤硕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胡卫林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5%;新余中拓持有本公司股份1,193.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3%。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1日收到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关于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预计在公告之日起2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联合减持本公司股份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并不超过胡卫林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勤硕来投资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68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22.33%;胡卫林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27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21.17%;新余中拓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193.6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1、公司股东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及新余中拓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 2015 年1月19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公司股东胡卫林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作为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及新余中拓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和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拟减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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