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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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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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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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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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5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2015年5月29日披露了《正泰电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26)。公司筹划购买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相关业务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2015年11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正泰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草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多项补充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对外披露了《正泰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2016年4月18日,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1)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正泰电器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于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正泰集团及除正泰电器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将避免从事与正泰电器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致使正泰集团投资的公司与正泰电器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正泰电器有权要求以任何适当方式消除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由正泰电器以市场价格购买正泰集团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等;
4)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正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南存辉
日期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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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收到有效表决卡6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 审议《关于公司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t Electrics (Hong Kong) Limited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万美元的银行信贷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用信手续,期限自本决议之日起贰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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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