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并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及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集合下属五家子公司组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同时,公司更名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已做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已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正式作如下变更:
原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注册英文全称:Beijing Electronic Zon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Co., Ltd(缩写为:BEZ)。
变更为:Beijing Electronic Zone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缩写为:BEZ)。
公司股票代码“600658”及股票简称“电子城”不变。
公司原发行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6京电城投MTN001”,债券代码为101663003)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并承诺将按照原发行条款和条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等发行人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