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智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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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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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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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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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俄罗斯林业项目企业清算情况
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俄罗斯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五家全资子公司清算并注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俄罗斯林业项目涉及的五家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清算(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并注销。见公司2015年5月23日临2015-006号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报告期末,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清算并注销(见公司2015年12月11日临2015-032号公告)。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工作正在进行。
3.2.2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5年10月9日,公司发布2015-017号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公司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8家公司持有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报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正在履行核准程序, 针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4月13日报送中国证监会。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5年7月10日,针对证券市场股价异常波动情况,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
2.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适当时间,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哈投集团在承诺的6个月内,履行了未减持的承诺。暂无增持计划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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