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慧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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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27.58万元,增幅72.8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春节时令产品销售款部分未收回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8.13万元,增幅67.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50.27万元,降幅24.5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及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支较上年同期减少756.43万元,降幅98.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减少补偿收入所致。
5、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944.33万元,降幅310.6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6、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84.98万元,增幅71.8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减少所得税费用所致。
7、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2269.5万元,增幅90.1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减少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所致。
8、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1018.47万元,降幅137.0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借款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2015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4月7日对外进行了披露。2015年7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6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过会后,在补充更新2015年中报财务数据时,发现标的公司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事先未与本公司磋商,订购了交易金额达5,300.00万元的1000台新型智能仓储柜设备。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对标的公司智能餐饮业务的未来盈利能力及其发展方向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已对本次资产重组构成重大影响,且交易对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影响。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210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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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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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胡昌民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6—026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昌民先生主持。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德发长酒店拆迁安置协议的议案》。
公司所属分公司德发长酒店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整治改造N-1段增补地块拆迁范围。为了支持西安市政府老城区拆迁改造,加快东大街综合改造工作进程,现经协商,公司(乙方)与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甲方)按照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房屋征收及补偿规定,以及西安市东大街相关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和德发长酒店的实际情况,就德发长酒店的拆迁安置事项拟签署《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征收人原房屋情况
按照乙方提供的平安市场28号德发长酒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及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现场测量结果,乙方自有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5723.73㎡(地上6层,地下1层)。以上房屋主要用于餐饮、客房经营。
(2)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估价机构估价的德发长酒店征收房产的面积、用途及估价价值为参考依据。
(3)甲方同意对乙方被征收房屋给予货币补偿,甲方应付给乙方货币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57,524,729元。
(4)上述货币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本协议签订1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50%,计人民币28,762,364.50元;乙方在腾空房屋并移交甲方、签署《交房确认单》后1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50%,计人民币28,762,364.50元。
此拆迁安置协议执行后,将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减少,货币资金增加,根据公司原始投资成本核算,公司将可获得约4300万元的利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6-028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签署德发长酒店拆迁安置协议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6层)
联系人:顾志国、同琴
电话:029-82065865
传真:029-82065899
(三)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登记时须提交的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提供的手续同上述内容一致。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360721,投票简称:饮食投票
投票期间,深交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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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所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卖方向指令: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72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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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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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三)投票结果查询
股东大会结束后的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会员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代码:
表决意见: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