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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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龙秋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啸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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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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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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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赵芝虹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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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并分别于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52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因筹划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5日起停牌。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的议案》。随后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撤回重组申请文件的申请。
201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2016]257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在完成对重组方案的调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经调整修订后的重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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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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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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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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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