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震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 公司对收购公元电器2015年1-3月份净利润为17,692.17元、收购公元太阳能2015年1-3月份净利润为-6,765,284.33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了。
2: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为8.64亿股,本表按8.64亿股调整计算了上年同期相关数据。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由于2015年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76.55%,主要是增加树脂原料储备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下降49.87%,主要是增值税期末留抵额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65.05%,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年初增长79.12%,主要是暂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税费比年初下降51.64%,主要是年初应交增值税数额较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96.72%,主要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比年初下降42.95%,主要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24.28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下降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79.67万元,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净利润同比增长36.16%,主要是销量增加与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7.02%,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4月9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占杰先生、钟永成先生、陈信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9,411,877.19元,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618,773,000.64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87,812,872.8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781,287.28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890,711,280.88 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43,200,000.00元、股票股利129,600,000.00,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976,942,866.44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6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200,000.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发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总结,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一)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震宇、张炜、卢彩芬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永高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大会的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七)审议《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201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票代码:362641 投票简称:永高投票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②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②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③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在投票当日,“永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总数。
②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方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4277383-1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 zqb@yonggao.com
任燕清 zqb@yongg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3、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永高股份(00264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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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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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6年4月9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7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5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62.4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4,425.5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42.13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149.96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4万元;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8,575.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45.37万元。
2015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募集资金结余,根据公司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结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中3,812.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337.4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4月,公司已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33001662200053010425的银行账户于2012年4月11日注销。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及4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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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已于2016年4月10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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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16年4月28日(周四)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会议室
三、 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5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任燕清、李宏辉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4277383-1
邮箱:zqb@yonggao.com
四、 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及其他高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 注意事项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 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 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6年4 月28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641/)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独立董事王占杰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
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0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下称“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6年4月20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6年4月20日到2017年4月19日止。安徽永高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二零零八年一十一月零五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南路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各类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建筑五金产品、PVC 片材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材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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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永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兼任,其他决策以及重要的管理、财务人员等均由卢震宇提名,公司聘任,故风险可控。
同时,安徽永高地处华东,该区域塑管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也有必要进一步支持该全资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有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1,9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9.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的比例为15.5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决算报告编制说明:
本报告以合并口径为基础编制,编制本报告所依据的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3-35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实际收入、利润、费用数据未剔除并购因素的影响
二、 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销量:2015年公司全年生产塑料管道33.09万吨,型材0.65万吨,合计总产量33.74万吨,同比去年增长2.57%;全年销售塑料管道33.93万吨,型材0.66万吨,合计总销量为34.59万吨,同比去年增长7.45%,整体产销率为100%。与年初41.5万吨的预算目标相比,差距6.95万吨,整体预算目标完成率为83%。
(二)营业收入:公司全年实现收入35.33亿,同比增长2.27%,对比年初41.5亿的预算目标,收入缺口达6.17亿,收入预算目标完成率为85%。
(三)净利润: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59亿元,虽同比去年1.92亿,增长34.9%,但低于年初目标;综合毛利率29.11%比上年同期上升4.72%、销售净利率同比上升1.78%。
(四)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1、费用变动趋势: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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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执行情况:亿元
期间费用同比增长 17.09%,低于年初20%预算增长目标,高于销售收入增长。
三、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销量与营业收入。 2015年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仅增长2.27%,未完成预算目标。
从外部来讲,房地产行业整体供过于求,结构分化明显。虽然一线及二线热点城市量价回暖带动投资有所增加,但广大的三四线城市库存积压严重。而在楼市去库存为导向的背景下,家装市场仍然保持了一定增长,但工装领域因投资减少,管道需求疲软,竞争不断加剧,主要管道企业纷纷采取促销等措施以提振市场,由此导致公司渠道业务与地产配送业务分别下降1%和15.84%。;同时,五水共治与出口业务分别增长63%与15.8%,是公司今年实现增长主导因素。
从内部来分析:天津、重庆地区分部较上年有一定的进步,但拓展市场的步伐与实际产能相比仍然缓慢;上海、安徽、深圳等分部2015年销售较2014年不但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滑,下降2.32%、16.39%、5.56%。
净利润。201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0.67亿元(未剔除购并因素)。主要是受原料价格下降带来毛利率上升的影响,2015年PVC、PPR、HDPE、PE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4%、15.4%、19%、12.7%,导致生产成本平均下降12%,综合毛利率上升4.78%。;
期间费用。本年预算费用增长率低于20%的预算目标,但远远高于销售收入增长速度,也高于上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期间费用的增加主要是广告宣传费、折旧摊销、工资福利等,一方面公司为了提升竞争力增加了研发投入以及相关设施,另一方面为了开拓市场也加大了广告、人员、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以上都不可避免的造成费用大幅度增加。
2016年度预算报告
风险提示:
2016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 预算目标总体安排:
公司在总结回顾2015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水管网治理、民用燃气普及以及保障安居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等项目投资规划,考虑2016年产能释放与公司资源配置,主要经营指标设定如下:
●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预算 40.2亿,同比上年增加 4.9亿,增长13.88%。
● 期间费用:同比增长控制在15%以内。
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全面分析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在整合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个营销中心的优势,深耕华东市场强化华北市场与西南市场的推广力度,积极开展营销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结构,科学安排各个生产基地的生产作业,确保产能与销售之间保持平衡;以效能建设为动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4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对2016年度将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张炜、卢彩芬、卢震宇属关联董事,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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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向临海市吉谷胶粘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吉谷”)采购胶水等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22.72万元,公司销售给临海吉谷管道、原材料等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91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与上海清水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水”)累计发的生日常关联交易为9.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临海吉谷与永高股份的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临海吉谷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郑茹女士,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PVC胶粘剂等,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石牛村。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临海吉谷的为总资产为58,890,768.66 元,净资产为29,383,719.86 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567,658.69 元,实现净利润3,632,650.97 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海吉谷为本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之妻郑茹女士持股90%、卢震宇先生之父持股10%的自然人投资的公司。即临海吉谷为公司董监高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临海吉谷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关联方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清水与永高股份的关联关系
1、上海清水简介
上海清水成立于1995年10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少杰先生,注册资本66万美元,主营业务为生产不锈钢制品、保温容器及塑胶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841弄12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清水的总资产为107,864,191.62元,净资产为14,846,839.63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33,835.83元,实现净利润4,284,328.27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清水法定代表人张少杰先生是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哥哥,因此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办公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临海吉谷、上海清水采购及销售商品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及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临海吉谷签订协议的情况
2016年4月20日,公司与临海吉谷签署《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预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向临海吉谷采购1,300万元管道胶粘剂,销售管材管件及原料45万元。
(2)与上海清水签订协议的情况
2016年4月20日,公司与上海清水签署《采购合同》,预计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向上海清水采购30万元保温杯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就近、方便、经济高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