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沛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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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39.05%,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3月31日铜、铝期货持仓数量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较多所致。
2、应收票据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30.44%,主要是2016年3月末以收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642.47%,主要是公司委托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产生的期末应计未收(合同约定6个月一结利息)的利息收入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296.5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期末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减少60.9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末预提年终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6、递延收益
2016年3月31日比2015年12月31日增加5585.0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增资本性政府补贴8057万元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增加120.7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的增加导致本期城建税等附加税项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减少113.72%,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减少37.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致。
10、投资收益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增加2095.72%,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铜、铝期货交割、平仓亏损9,325,850.00元,报告期内铜、铝期货交割、平仓盈利20,446,075.00元,两年同期对比较大所致。
11、营业外收入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减少32.1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记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1,147,737.38元所致。
12、营业外支出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减少99.94%,原因是本期只发生营业外支出1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53,973.70元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
2016年1-3月比2015年1-3月减少100%,原因是有少数股东的子公司本期未发生损益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2亿元财务资助事项,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委托贷款合同所需各项工作正在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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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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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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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沛云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