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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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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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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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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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是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4月19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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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0.53%,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1.76%,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11.16%,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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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市场开年便经历了巨幅波动。由于2015年四季度市场强劲反弹,市场积累了巨量的获利盘。在年初汇率贬值预期下,市场进行调整是理所当然,然而由于熔断机制,市场在下跌过程中突然丧失了流动性,继而引发恐慌性抛售。熔断机制的虹吸效应,使得市场的流动性瞬间枯竭,千股跌停再现,市场连续熔断。随后,伴随熔断机制的暂停,人民币汇率的企稳,稳增长政策的出台,缓解了市场悲观的预期,市场在2月份迎来反弹。
一季度,由于熔断机制的巨大杀伤力是我们预料不及的,因此市场的连续快速剧烈下跌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年初我们尽量卖出了部分股票以应对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经历了四次熔断之后,很多股票已经跌出了安全边际,继续下跌的空间有限,我们进而采用了不断逢低买入的策略,逐步开始买入我们看好的个股,而这些股票在后期市场反弹中贡献了显著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2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7.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3%。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原因在于年初市场短期剧烈调整,使得组合调整无法按照计划进行,对我们的业绩产生了很大拖累。而一季度后期,我们积极的布局反弹,逢低买入股票,使得基金在后期市场的反弹中取得较好的业绩回报。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市场的核心问题依然是汇率、利率、货币政策、通胀水平以及经济增长,而这些问题环环相扣,核心是汇率。年初,对经济增长的悲观预期,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对货币政策被动收紧的预期,是市场大幅下跌的心理因素。而今,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出台,货币和信贷的释放,人民币汇率企稳,货币政策再度适度宽松,使得市场对经济增长的预期开始发生转变。我们预计,一季度是经济增长的低点,未来将会迎来至少两个季度的经济环比改善。而通胀水平适中,以及对汇率的干预,使得国内的货币政策依然具备适度宽松的能力。这个阶段,整体而言是比较好的投资窗口,市场有望进一步修正之前的悲观预期。需要持续关注的是汇率中间价、美元走势、美联储加息预期、通胀水平,以及在供给侧改革推进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暴露。这些因素在未来都可能对市场产生较大的下行风险。我们将竭尽所能,捕捉投资机会,回避系统性风险,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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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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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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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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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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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华泰证券”市值47,746,070.96元,占基金资产净值3.32%。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和2015年9月12日公告,该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已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被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胡智等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予以警告和处以罚款。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同花顺”市值38,496,15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67%。根据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19日和2015年9月7日公告,该公司由于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已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56元罚款,朱志峰等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予以警告和处以罚款。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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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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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的相关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开放时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6日。
3、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2016年1月7日指数熔断实施期间的相关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4、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分红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
5、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国投瑞银网上直销转账汇款买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的青海明胶进行估值调整,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提醒投资者防止金融诈骗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5日、3月9日。
8、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
9、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
10、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2006]38号)
《关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6]84号)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