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融资,用于偿还本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借款。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用途:偿还本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对武汉公司提供的借款;

 (3)融资规模:不超过40亿元;

 (4)融资期限:2年(满1年可提前还款);

 (5)风险保障措施: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大厦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持股100%,具体负责武汉中央商务区香海园、兰海园、碧海园、泛海财富中心、武汉中心大厦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为加速推进武汉中央商务区地标建筑——武汉中心大厦项目的开发进度,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拟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2亿元的融资。本公司须为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融资用途:武汉中心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

 (3)融资规模:不超过5.2亿元;

 (4)融资期限:24个月(放款12个月后可提前还款);

 (5)风险保障措施:由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武汉公司拥有的泛海财富中心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77.1亿元(其中为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30亿元、5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上述信息详见2016年3月5日、2016年3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均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照上述授权审批了本事项。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8.67%,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33%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2室

 法定代表人:陈贤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申请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偿还本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申请的融资款项将用于武汉中心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目的是加速土地价值释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考虑到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经营管理稳健,其负责的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情况良好,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4,750,325.1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61.72%;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442,606.55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4.61%。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事项进展和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